第127章 我要见你们掌柜的

一个是看上去不过十岁、十一岁的小子,其左脸有一块拳头大的红黑色疤。

这小子他好像在哪儿见过?

史春华想了一下,终于想起是在哪里。

这小子在安奉镇可小有名气,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能在黄力庆的铁铺当学徒四年!

黄力庆这人脾气极爆,不但喜欢骂人,更喜欢打人,动起手来,甚至拿烧红的铁往人身上砸。

久而久之,他的铁铺里也就没人敢去当学徒,就连婆娘也跑了!!

不过,有一个小子却例外。

不但做了黄力庆的学徒,还一做就是四年!

听说,当初陆鑫去的时候才七岁,居然能忍下来。

而且,除此之外,黄力庆还极其抠门。

招了学徒,每天使唤别人干活儿,却舍不得给工钱。

一般学徒从第三个月开始,一天就有一文钱工钱。

学徒的时间越长,工钱就越高。

但是,陆鑫直到学徒一年才有一文钱工钱,后来在学徒第四年,才涨到每天两文钱。

真不知道这小子是怎么忍下来的?

不过,就在半个月前,黄力庆铁铺的小学徒却不见了??

史春华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黄力庆的这个学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