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lie演得好,活脱脱一个为爱疯魔的程蝶衣跃然荧幕。
周也善存了心思,想让宋野枝知道,男人如何爱男人。
不过临时改了主意换了碟。
体育课那个下午周也善问送情书那女孩儿喜欢宋野枝什么,女孩儿娇俏又羞涩,反问他,喜欢需要什么理由?他回头去看蹲在太阳底下摆弄瓶子的宋野枝,若有所思。
需要理由的,只是他自己也还没寻到。
周六那天,他独自躺在电影房的地毯上等待赵欢与和宋野枝的到来,百无聊赖。《重庆森林》和《霸王别姬》,两张碟摆在手边,他想,如果宋野枝记得给他带饭,那么就放《重庆森林》,如果他忘了,就放《霸王别姬》。
开了门,赵欢与径自换了鞋进屋,宋野枝跟在后面,把饭盒递给他,说还热着,得马上吃,然后弯腰脱鞋,睁大眼睛问:“我穿哪双拖鞋啊?”
后来周也善把《霸王别姬》折断了,丢到垃圾桶里。
垃圾桶里零碎的碟片反射阳光,直直照进他眼睛。他默然站了一会儿,说了一声对不起。
纯粹美好的东西人人觊觎,他有幸近观。
又差点冒犯。
第23章 病和客
他的腰背永远端正而直挺,尤其走路时,衣角生风。周也善是他后座,偶尔做同桌,无论坐哪里,他的眼神都喜欢落在他身上,不由自主。他喜欢他沉静的睫毛和嘴角,从头到脚,那一身不故作姿态的少年感。他像泛着清香的植物,像最近湖上频繁活动的天鹅,存有天生的,隐秘的傲气。
他的双眼皮窄而细长,顺着眼尾延伸过去,轻微上挑,又谨慎地把弧度藏到眼尾尽头。
周也善初中起,早早知道自己喜欢男孩子。直到见着宋野枝了,他才知道自己可以更喜欢。
辞典里「一见钟情」的存在没有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