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上,真就一直都这么平静,并没有出现什么暴风雨。
约翰逊的办法直截了当。他在史莱姆王的老巢等着,其余两人在远一点的地方躲着。等他把史莱姆王引出来,菲尔特再冲上去把史莱姆王镇压。
办法简单是简单,但确实是缺了约翰逊不行。以迈尔西那速度,估计还没等她赶到就被史莱姆王秒杀了,让他去送死实在不划算。
趁着史莱姆王的日常觅食时间,约翰逊在他的巢穴里蹲着。菲尔特也不是没有提议过在门口让他看见就行,但约翰逊坚持要进去,说是这样才容易让史莱姆王上当。她也干脆随他去了。
可能这就是人类本性吧,一路上没有出现能让她保护的地方,非得没事找事自己造一个。
她和迈尔西蹲在不远处的灌木丛里,还得随时准备按着迈尔西的狗头,免得这家伙坏事儿。
不多会儿,一个绿头发的少年咬着手上的几串烤肉,一蹦一跳地过来了,头上不□□分的卷毛还跟着主人一起蹦。她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他手里的五花肉烤串。这次来史莱姆森林真的不是白来的。
迈尔西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眼睛亮了亮,不敢说话也是因为她的千叮咛万嘱咐。
一切按计划进行,就是里边的约翰逊不知在闹些什么幺蛾子,在巢穴里窝着不出来,史莱姆王也只是盘着腿在巢穴口吃烤肉,不进去,看得她抓耳挠腮。
史莱姆的嗅觉、听觉都不行,视力也只到了和普通人类差不多的程度。换句话说,只要约翰逊在里面躲着不出大的响声,史莱姆王根本发现不了他,而她的目的就是让史莱姆王发现他。她或者迈尔西也不能站起来让史莱姆王,不然史莱姆王一看到她估计就立刻跑路。他那粘液状的本体真的是很难让人抓住他。
等史莱姆王把他吃剩下的竹签子扔地上的时候,约翰逊总算有动静了,猫着腰从洞口探出头,喊了一声:“你来抓我啊!”
操!这么愚蠢的台词真的没问题吗?!明摆着就是直钩啊喂!还是连鱼饵都懒得挂的那种!史莱姆王不会连这种鱼钩都会咬吧!
史莱姆王愣了一下,右手迅速化为粘液挥了过去,约翰逊打了个滚,险险躲过。粘液拍打在地上,热气腾腾,还冒着泡。
没错,史莱姆王之所以能成为王,就是因为他的粘液有极强的腐蚀性,这是普通史莱姆所不具备的。
“菲尔特!”
此时的她已经偷偷绕到史莱姆王的左侧方偏后的位置,这里刚好是他的视觉盲区。闻言,便小跑着冲过来,步子虽很碎,但速度极快,也没什么声响。
史莱姆王的眼里,大概就是看到约翰逊的嘴巴动了动,他正想嘲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类,在他的试探下竟是如此不堪一击,下一秒就看到长刀的刃尖冲着他的眼睛,距离近得眼睛仿佛随时能被戳穿。
这是他的弱点,但他万万没想到居然有人能速度那么快,还能知道他全身的融化需要较多时间,干脆利落地从背后出击,还能不触碰到他。
“肯恩,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隔了个三秋,我就想来看看你,结果你还躲着我这个老朋友,太让我失望了。”
那是恶魔的声音!想起之前自己的惨状,他狠狠打了个寒颤,整只史莱姆都快软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