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郑旭哭得很凶。他十几年没哭过了,只是听见许千山这一句舍不得,却忽然流下泪来。

谁舍得啊?郑旭说服自己这么多年不后悔,根本不是的。那个暴雨的夏夜之后,每分每秒都在后悔。他的后悔积得太多了,非得拼命干活拼命催眠自己,才能转移注意力。郑旭看的哪里是建筑的废墟,是青春的废墟。是他亲手杀死了醍醐,杀死了二十岁的许千山,还有二十五岁的郑旭。

二十五岁的郑旭,二十岁的许千山,都被他杀死在那个雨夜。生活可以水涨船高,只有青春沉甸甸坠在河道底,淹得尸体都找不到了。

郑旭感觉许千山在他身边蹲了下来。过了一会儿,许千山把他抱进了怀里,郑旭哭得更厉害了。他呜咽着,恨自己怎么这么软弱,一点儿都坚持不下去。郑旭说:“许千山,我不配,我不配……你别喜欢我了,你赶紧走吧。”

许千山很无奈。他说:“我能决定的话,我早就忘记你了。”

许千山轻轻捋着郑旭的后背,像那年迷笛,在海淀公园,他拥抱着失去醍醐的郑旭。郑旭害怕失去,干脆提前把一切都抛下。他一点儿都不牛/逼。他才是凡夫俗子,他才是懦夫。

他在许千山的怀里哭这些年的一切正确与错误,一切获得与失去。时间像泪水,畅快流淌过后,很快浸没在襟抱间,失去了形影。郑旭什么都抓不住,在这一刻,郑旭能抓住的只有许千山的衬衫衣袖。

THE END

第17章 番外·归去来

飞机落地已是凌晨。许千山拖着行李走出到达大厅,正想着是去排出租车的长队还是碰运气去打个网约车,一抬头,就看到了等在接机口的郑旭。大半夜的,郑旭还要耍帅,戴着一顶鸭舌帽,倚在门柱子上朝他笑。

许千山有些惊讶,但他很困了,连惊讶都像隔着一层细纱,并不真切。

郑旭上前接过许千山的行李,问他:“累了?”

许千山说:“有点儿。”

许千山跟着郑旭上了电梯,视线自然而然落到他侧脸,郑旭察觉了,回头向他挑了挑眉。那表情挺幼稚的,应该是在特意逗许千山笑。许千山笑不太出来。

他问郑旭:“你这么闲吗?”

“还好,”郑旭说,“下午跟人聊单曲概念——就之前跟你说的,那个云南的乐队。他们带了个卡林巴琴,挺好玩的。下次咱们也弄一个,给你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