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该隐 佛爬墙爱爬墙 1591 字 2024-03-16

虽然口味依然很清淡,但相比以前的那碗,程璟的厨艺已经可以用进步神速来形容了。

他才八岁,我不应该对他要求太高。

第15章

草长莺飞,候鸟北归,黄河解冻。

挂历上的年份又往后拨了一年。

又是一年春天到来了。

好在我恢复得还不错,昨天去医院检查医生终于给我拆了石膏。虽然还是一瘸一拐的,但比起前三个月或推轮椅或拄着拐杖走路时的狼狈状况,现在已经算是好了很多很多。

而且,我也终于知道同学们蜂拥下楼想看的人是谁了。

是一个三岁就开始出道的童星,名叫文胥。这个跟我一样大的男孩如今风头正盛,时下最受小学生欢迎,被尊奉为偶像,他的海报往往会被小女孩儿们珍而重之地贴在床头,方便实实瞻仰。

这一时期,文具店里最好看的本子都被学生买来用作手抄歌词本,还得配上不同颜色不同粗细的水彩荧光笔,各种描绘,几笔勾勒,这本子里面记录的是一个少年儿时的青春。因为文胥超高的名气,唱着《七里香》手舞双节棍的周杰伦几乎就要到了失宠的边缘。

文胥转学过来我倒是没什么意见,但是好巧不巧,他正好被分配到我们三年一班。

我一看到他就来气。要不是他,我能两个月不可以踢球不能参加体育课现在一活动我的脖子就嘎吱嘎吱响?

我有理由不喜欢他——虽然他只是导致我骨折的间接原因,并且拥有这么高名气也不能全怪他,百分之四十靠自己百分之六十靠公司包装。但是......我这个年纪的小孩在处理喜欢与讨厌的感情方面就是这么简单利落。

他的眼角处有一块淡蓝色的蝴蝶型印记。张扬到了极点。

这个印记我也不想看见,因为我比较喜欢像程璟那样身上白白的什么胎记都没有的人。

不过印记长在他身上,我也拿他没办法,只好控制住自己的眼睛。

他就是我们在赐阳市的那家手工擀面店里见到的那个手拿十二骨银伞的精致男孩。

他刚从北城转学过来,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想要和全班同学搞好关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不过我没有想要跟他交好的心思。但是据我这一周的观察,比起其他小孩,我觉得他对程璟比较殷勤一些。

然而这讲究的是先来后到的问题。在我的影响下,程璟也不怎么喜欢这位转来的试图融入集体的新同学,文胥放到我们桌面上送给我们的巧克力他从来都不吃,还把它当着文胥的面丢进了垃圾桶里。

干得漂亮!

我在心里暗暗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感觉畅快到了极点。

我深深地意识到了,这回我们是站在同一阵线,是居在同一战壕里的兄弟。

晚上我们两个又睡在了同一张床上。

久违的熟悉感。

我甜甜地进入了梦乡。

老师批改完卷子,给我们发了报告手册之后,我们放了寒假。从学校出来后我把报告手册往书包里一塞,偷偷带着程璟一瘸一拐地进了一家小巷子里,这里到处都是买小零食的店铺,并且所谓的“苍蝇馆子”林立其间,好不热闹。

“偷偷”的意思是要瞒着我妈。陈伯就是大惊小怪,我妈日理万机,哪有时间管我吃不吃垃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