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手机还是我给他买的。
最新款。
闹钟显示凌晨一点半。
难道程璟居然算好了自己的死亡时间?
我不信。
我承认,那一刻我的心情是有些隐隐崩溃的痕迹的。
我不敢把我的手蜷缩起来去注视它,因为我知道指甲缝里还有没冲洗干净的血液。
也许是充满恨意的热血。
因为我到现在依旧能够感受到它们的炙人热度。
除我之外房间里还有另外的喘息声,那只毛皮纯白的狗正半死不活地趴在浴室门口,正眯着眼看我。
我很快地就镇定下来了,思考到了下一步应该怎么进行。
暗夜寂静。
四周都是静的,就连空气都停止了流动。
我转身走回了浴室。
从逸禾小区到警察局只花了很短的二十分钟,路上也没有堵车。
坐在我旁边的是曹毅,是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去服了两年兵役,之后选择在本地当了一名警察。这是他的夙愿,现在终于得到实现了。
我也许是最不畏警局的一个杀人犯了吧。
在被押进看守所的时候我始终抬头挺胸,昂首向前,步伐稳健,一如往常。
看守所里,我在窗子里,讯问人员在铁栅栏外。
我坐着,他们也坐着,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本是他的日记。”没有厉声讨伐,只有一句简简单单的开场白。曹毅抓起那桌子左上角位于散发着柔和光线的台灯下的一本封面精致又美观、简朴又大方的牛皮本子,在我的面前扬了扬,“我们在他的寝室里找到的,被他当做宝贝一样压在枕头下面。你难道不想看看他到底写了什么吗?”
我看到那个本子之后突然开始剧烈地挣扎起来,双手十指拼命打开,仿佛想要抓住什么东西。
曹警官给狱警使了个眼色,让狱警用别在腰间的那一大串钥匙中的第八条钥匙给我解开了手上的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