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旁边黑洞洞的小巷却响起脚步声,拐出几个不长眼的人来。

这行人有三四个,打扮得流里流气的,染了黄毛。为首的人脖子上纹了大片纹身,脸颊边还有一道疤,嬉皮笑脸地对叶韶吹了个口哨:“哟,小美女,去哪里啊?”

他的语气很是放荡轻佻,一双眼睛也在叶韶身上梭巡,其中意味很是让人反感。

叶韶面色不变,停住脚步:“让让,挡路了。”

或许是没见过走夜路胆子这么大的姑娘,几个混混彼此对视两眼,哄笑出声,看叶韶的眼神愈发耐人寻味起来:“看你也挺有空的,陪哥几个玩玩儿?”

他们的声音大都喑哑得像公鸭嗓,粗糙难听,似乎是变声期的男生。仔细看他们的面容,身形虽高大,脸倒确实年轻,大概是不念书出来混社会的。

“你们挡路了。”叶韶重复了一遍,抬眼直视面前的几个混混。

路灯坏掉了,借着手机微弱的光亮,混混们看到他的脸,眼中俱是闪过一丝惊艳。

太漂亮了,今晚出来的值!

为首的那个混子叼起一根烟,向兄弟接了个火,随后带着垂涎的目光走过来,伸手往叶韶的肩上搭:“小美女,别急着走啊,陪哥几个玩玩又不会少块肉。”

他笑着去摸叶韶的脸,被叶韶挥开。

在兄弟们面前被落了面子,混混不乐意了,拧起眉头咬着烟,恼怒道:“给你脸还不要脸了。”

叶韶没有说话,淡淡瞟了他一眼,把蛋糕拎到角落里放下。

随后,他转过身来,毫不畏惧地看着几个混混,歪歪脖子,捏了捏拳头,唇角带着迷之温柔的笑意:“来。”

“还挺辣。”为首的混混冷笑一声:“来啊。”

十分钟后。

鼻青脸肿的混混们哭着喊着报了警。

正义来得很迅速,不论是揍人的还是被揍的,统统被警察带上了车。

公安局。

深夜值班的警察稀奇地看着一伙人被带进来,有男有女,好奇地问后面的同事:“犯啥事了?”

“打架斗殴。”同事道。

值班警察随便看了看几个混混,啧啧称奇:“打得还挺激烈,为了啥啊?争女人?”

为首那个混混半睁着青紫的眼睛,声音带着哭腔:“争啥女人啊,就是她打的我们!警察同志,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啥?”值班警察猝不及防,看向叶韶,再看看混混,确认道:“她打的你们?”

这姑娘看起来瘦瘦高高,漂亮妩媚,结果一个人打趴了四个男的?

他顿时感到肃然起敬,觉得人不可貌相。

几人进了隔间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