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相信,“你们别随便找个人应付我。”
孟桀略有不耐,“演得不好,钱不要了。”
今晚是他们的专场,酒吧门外贴的乐队海报,还是周荔找来了人,给他们拍的。演出开始前,孟桀在外面抽烟,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
余夏站在他身后,叫了一声,孟桀回头一眼看到了余夏,余夏朝他小跑过来。
孟桀定定地看着他,手臂被一把抱住。
“小桀哥,别抽烟了,快进去,演出要开始了。”
孟桀一愣,手被他拽着,身体往前倾,抿在唇间的烟掉下一截灰。他愣了愣,换了只手捏下烟,直接掐灭丢在了边上的垃圾桶里。
他们进去,酒吧里人已经很多,不认识的人从身边挤过。孟桀站在余夏身后,张开手,几乎是把人给捞到了自己怀里,他低下头,在余夏耳边说:“叫我快点,自己怎么还走那么慢?”
说话间,一撮撮热气喷在耳边,孟桀靠得太近,余夏缩缩脖子,虚声道:“我刚出来的时候,人没那么多。”
孟桀带着他往前走,边走边问:“你出来多久了?”
余夏仰头,孟桀嘴角微勾,垂眸问:“或者说,你站在我身后看了我多久了?”
“没多久。”余夏这么说着,突然脚下一踉跄,若不是孟桀用手勾住他的腰,他就差点摔倒了。
他们穿过人群,直接到了舞台边上。昏暗的小台子上放了一台架子鼓和一架电子琴,孟桀松开了手,擦过余夏的肩头先上去了。
几个小时前,他们在练习室里,还是晚霞时分,余夏问他,他们缺不缺一个键盘手。
余夏学会几年钢琴,乐感也还行,刚才听了他们的练习,就有些跃跃欲试了。
没人练习,孟桀闲着也是闲着,便答应了他。练习室里正好有一架闲置的电子琴,插了电,音质是差了点,但也能用。
他们合奏了一首歌,是刚才孟桀他们练的,余夏就听了一遍,便记住了大半。孟桀有些惊讶,和余夏莫名其妙的合拍让他心里浮出一股古怪的感觉。
他以前从未想过自己还会有家人,他也不会觉得,骨血亲情的联系会有多重要,于是当他听着那些合拍的节奏,才恍惚间发现,原来这就是血缘羁绊。
很难摒弃,很难厌恶,很难忽略。
舞台上,架子鼓立在暗处,鼓棒在空中旋转一圈,落在孟桀手里。
他用力捏住,右臂扬起,一声巨响,石破天惊。
键盘琴的声音代替了吉他穿插而入,出人意料的协调。
是孟桀写的歌,狂躁沸腾不安,张维的声音在交织的鼓点里一点点拉扯开,拔高的分贝,让本来是为了周荔而来的歌迷顿时忘却一切,沉迷于这场视听盛宴里。
余夏是第一次置身于这样的舞台上,不是什么典雅的礼堂,没有价值百万的钢琴,也没有十几个陪着他的乐团手,他只有一架破破旧旧的电子琴和一个脾气不太好的小桀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