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直到碰触到了青年的手,才知道自己手心已然因为紧张而黏糊糊出了汗。汗那么多,他生怕哥哥握着不舒服,又忙松开了,拽出一截纸巾来擦了擦。
杜云停一直看着他的动作,失笑道:“傻孩子。”
商陆硬是从这句话里也品出了甜。这甜味让他快要晕眩,只能紧紧握着青年,更握住了什么世所罕见的宝贝一样。
他猛地一伸手,硬是把哥哥一把抱了起来。
青年先是一愣,后头便开始挣扎,“放我下来,抱着我干什么?”
商陆没松,固执道:“我抱哥哥去吃饭。”
虽然都是新人类,可商陆到底是狼,与杜云停这种软乎乎的垂耳兔不太一样,抱起他轻轻松松。那一条强健的手臂揽着青年,便能轻而易举把他拦腰稳稳托在臂弯里头,一路抱着他进了餐厅。
早饭还没做,商陆又跑过去做饭。杜云停从椅子上下来,几次想帮他打个下手,都被小孩赶了回去。
“哥哥坐着,我来就行。”
坐在桌前等吃的杜云停觉得自己宛如一个残废,只好变出耳朵来自己摸着毛绒绒。他把玩着垂在脸颊边上的白耳朵,来回捏着那一小片绒毛,感觉了下长度。
“小陆,我的毛又长长了!”
商陆答应了一声,于是又从柜子里摸出小剪刀。
杜云停剪毛的频率很高,基本上三天就得一次,才能让他勉强维持垂耳兔的形态,而不是瞬间就炸成一个圆球。对此,杜云停一度非常想要靠卖自己的毛发家致富,鼓动狼崽子拿兔毛出去卖。
他说了一回,商陆的脸色就瞬间变了,相当不赞成。
“那可是哥哥身上掉下来的,怎么能拿出去卖呢?”
他单是想想哥哥的毛发被人做成各种衣服穿在身上的场景,心中便十分不痛快。随着年龄增长,商陆的占有欲也一日比一日强,他连旁人身上沾染到杜云停的味道都忍不得,更别说是这样亲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