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收到谁的消息?”秦愈看着他的眼睛,戈登却瞟向别处。
“恐怕与您无关阁下。”戈登气道,脸涨得通红。
“主城离此处多远?”
“我想有九十五英里,路上还跑废了我唯一一匹马,但是为了比斯特小姐,这些已经不足为道了。”
秦愈若有所思,戈登的模样不像是在说谎,但他还是看出了端倪。
蔷薇花架将日光隔绝,地上的泥土潮湿,散发出的落叶腐烂的味道,并不叫人讨厌。
比斯特庄园周围牧场和田地都是红壤,而戈登的靴子上却是黄色的泥土,已经干了。
如果他是从一百多公里外的地方赶来,除非他从上马到下马,都没有踩在过庄园的土地上,否则不可能一点湿润泥土都没有蹭上。
秦愈想不明白,只是将这一点当作可疑因素保留,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你和玛格丽特是什么关系?”
戈登耳朵红了,他梗着脖子强调:“请您称呼她为比斯特小姐,也不要再以那些谣言来毁损她的清誉,我和比斯特小姐只是朋友罢了。”
“一个平民出身的骑士和伯爵千金成为了朋友?”秦愈抱着手,这个少年其他人口中描述带给他的印象并不相符,他的脸色缓和一点,“这倒也不是不可能,只是概率太小了。”
平民?
虽然他现在脱离了斯特林家族,但是被人称作平民的感觉还是不太好。
戈登不满地鼓着腮帮子:“如果没有什么事情,请容许我——”
旁边的花丛里一阵轻响,蔷薇花藤里,出现了一只漂亮的长毛猫。
戈登的话一下哽在喉咙里,两人都定在原地。
葛鄞走过来,手碰了碰秦愈,他低声道:“有人过来了。”
结果秦愈没动,他越过他去看,那只猫乖巧地蹲在地上,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秦愈喜欢猫,特别喜欢。
这是一只英国长毛猫,毛色亮丽,看起来就很软很好摸。
这时戈登小声地说了一声:“这是……”
他的眼神变得疑惑,更仔细地看了看猫咪脖子上的牌子。
。
再下面的纹章正是他斯特林家的家纹,不会认错的,这就是他母亲——温特妮·斯特林伯爵夫人。
“这是我母亲的猫,怎么会在这里?”
戈登的表情变得十分精彩,秦愈将视线落在他身上:“能否多说两句?”
还没等戈登说话,葛鄞插了进来:“不行,已经有人过来了。不想被发现就赶紧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