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我回到房间,却一点睡意也无,呆呆地坐在床边,亮着灯,目光涣散地望着窗外只能看清轮廓的山脉与河流。

我的姐姐,她去世了四个月,但我还是想她。

很想很想,把所有快乐的事情都告诉她。

神思漫游着,脑海里突然闪过黄昏时在木亭子里卓子骞问我的一个问题:你是多少岁学会的抽烟?

当时我回答他,回答得十分详细,甚至具体到了日期。我告诉他是今年的四月十八日,他有些惊讶地看了我一眼,显然是对我记这个日子记得那么清楚感到奇怪。

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四月十八是姐姐的忌日,那天我学会了抽烟。

吸第一口的时候,我觉得烟味好呛,呛得我眼睛发红,不停咳嗽,眼泪啪嗒啪嗒就顺着脸颊往下流了,泄洪一样,怎么也止不住。

后来的几个月,我逐渐习惯了这种我曾以为永远也不会喜欢上的味道,它伴我撑过葬礼,熬过难眠的夜,成为我生命中缭绕不散的一缕风。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有没有盖被子,第二天迷迷糊糊睁眼时,熹微的晨光尚未冲破无边的黑暗,而我房间里的灯亮了一宿。

我轻手轻脚地出门,在河边等待一场绚丽的日出,结果被云翳挡了道,只能吃了早饭后又折回去,碰上了刚起床的卓子骞。

终于能够大大方方地看清他的模样,我小心地掌控着眼神的分寸,不让自己没有看见日出的失落表露在脸上。他见了我,笑着打招呼,穿了件白衬衫,清爽又挺拔。

卓子骞是那种第一眼望过去就会觉得故事感浓郁的男人,不笑的时候像黑白电影里的男主角一样冷肃而忧郁,但只要眉眼稍稍一弯,整个人的气质就变了,变成了文艺片里可以开跑车也可以骑自行车的男人。

是女人和男人都会羡慕的长相。

因着这一点近似于见色起意的好感,我没有直接回房间取东西,而是借喝豆浆的理由陪他一起去吃了早餐。闲聊的时候,他告诉了我他的职业,不是我幻想出的什么精英白领,而是书店老板。

但对我而言,前者会让我赞叹他的优秀,后者却能引起我的兴趣。

我高中毕业后就没再念书,不配算作一个文笔好的人,但读书的那几年也的确是还算将就的语文成绩让我不至于沦落到班上的倒数几名。

纷繁枯燥的理论让我头疼,我喜欢故事,不论是藏在文字缝隙里不为人知的秘密,还是大胆宣于纸笔的情爱,我都孜孜不倦地去了解。也许是自己的经历太过平凡,便想把看到的东西都据为己有,努力地尝试共情,以至于当年那些春心萌动的女孩递给我的情书我都一字一句认真读过。

所以在卓子骞说他是书店老板的时候,我想我还是露出了一点激动的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