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听过他如此急切地说话,反手也抓住他的手腕,借力让身体重心朝前,没想到再次用力过猛,脸撞上了郑青云的小腹。
手腕的火像是顺着神经烧到了耳根,我贴着他微微发硬的小腹,心中大恸。这也太丢人了!
郑青云明显身体一僵,一动也不敢动,待我惊魂初定后,机械地举起手,落在我背上却是轻轻柔柔的:“好了,站稳了,怎么那么不小心。”
隔着一层布料,他身体的温度依旧如一尾游鱼钻进我的额头里。比气温略高的温热像一团被风吹散的蒲公英,在我的体内飘到每一个角落。手腕的疼痛消失了,我的唇贴着他的衣摆,在他的肚脐上印下一个吻。
那个地方开出一朵花,白粉色的海棠,是这漫山遍野最特别的一支。
我站定,仰头看他,抱歉地说:“对不起,吓着你了吧?”
郑青云先点点头,然后又无可奈何地缓缓摇头,我看见他耳垂还有一抹艳丽的粉没遮住,眼里跳跃着奇异的、我读不懂的光。
他说:“没事,我该让你走前面。”
听到我耳朵里,好像还多了一层意思——没事,反正无论如何,我不会怪你。
我的目光再一次落在郑青云的肚脐的位置上,仿佛那里是我爱情的栽培之地,方才它获得了一次特别慷慨的雨露的浇灌,更加香气远播。
于是我听郑青云的,走在他的前面,注意着脚下,心里却想着,我已经吻过了他的头发,他的肚脐,什么时候才能在这之间筑一座桥,在他的眼角,他的唇上,他的乳/尖,他的每一寸皮肤上,留下我的印记?
二十九岁的我,第二次对一个男人抱有性的幻想。在这样暧昧的时刻,我已经拥有了太多,就算他不答应,我也不会介意。
又走了十多分钟,我的眼前出现密集的遗弃许久的房子,木头已经腐朽了,透着发黑的死气,枯朽衰败的气质和周围的生机勃勃格格不入。郑青云带着我一个一个地找,最后在一个保存最完好的、处于古老村落边缘的房子旁站定,说:“应该是这里了。”
他指着挂在门口的一个生锈的铃铛:“这个铃铛,是我八岁的时候,和姐姐去成都之前,在这里挂的。”
我问:“为什么人已经走了,却要把铃铛留下?”
郑青云说:“因为那个时候我以为我还会回来,”他声音轻飘飘的,讲述在岁月洗礼后渐渐浮起来的往事,“我离开的时候,我爸妈走了,我姐姐带着我。在那之前她一直在外面打工,我们很少见面,后来我才知道,以后我只能和她相依为命,这个地方,也离我越来越远了。”
他盯着一动不动的、已经变成灰色的铃铛,接着说:“很长一段时间姐姐也没回来,都是大伯在守着我们家以前的房子,直到后来全村搬迁,我们才每年回来一个月,老房子就再也没管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