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清晰的脚步声,陆遐闻声回头,却只看到一排静默无声的树。

他没放在心上,接着往前走。

然后不知突然看到了什么,眼睛倏地一亮,连忙拿出手机,在碎成蜘蛛网的屏幕上点了几下,咔嚓一拍——

是一只蝴蝶扑棱着翅膀轻飘飘地落在了路边的野花上。

光线捕捉得正好,哪怕屏幕碎得不忍直视,定格的画面依然美得动人。

陆遐满意地扬起嘴角,眉间那股烦躁气逐渐消散,拿着手机一路走一路拍,沿途各种细小的、常人很难察觉到的风景都被他拍了下来。

他觉得自己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虽然中午和晚上的饭都还没有着落,投出去的稿子和照片也石沉大海,上了个野鸡大学读了个垃圾专业,学了四年学成个半吊子,身无分文一事无成。

可他还是觉得自己是个天才。

有句话怎么说得来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陆遐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斯人”。

不过很快他就被现实狠狠地打了脸。

杂志社的编辑给他打来了电话,退回了他的投稿,理由是他写的东西太黑暗了,完全不像是正常人能写出来的,愤世嫉俗到让人怀疑他是个反社会。

陆遐听到一半就挂了电话,对着手机恶狠狠地骂了几句,还嫌不解气得把地上的小石子踹飞。

凡人不懂天才的境界,有才华的人注定是孤独的。

可是天才也要吃饭。

他现在连饭都吃不起。

陆遐走了许久才终于走出这片有钱人住的区域,精疲力尽地靠在树干上等绿灯。

他热极了,汗水顺着发梢滴落,脖颈上湿淋淋一片,看上去像是刚从水里出来一样。

天色将暗未暗,暮色为所有的建筑物披上了一层耀眼又落寞的光辉。

不远处就是他最熟悉的街道,依稀能看见破败不堪的筒子楼,扑面而来的风带来隐隐约约的油烟味,这处市井之地唯有在夜晚来临时才会鲜活起来。

他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穿过一条条曲折狭窄的小巷,闻着那越来越浓郁的饭香味不停地咽唾沫。

他这一天几乎没怎么吃过东西,饥肠辘辘,饿到前胸贴后背,被王叔家的灌汤包勾走了魂,脚不听使唤地走过去。

他是包子铺的常客,王叔熟稔地跟他打了个招呼,满是肉的脸上笑容憨厚:“小陆还要一屉灌汤包吗?”

“……”

陆遐的喉咙滚动一下,视线艰难地从灌汤包上转移,盯着脚尖沉默地摇摇头,然后逃似的离开了。

“哎……这孩子。”王叔还没反应过来,无奈地笑了声,一转头目光又对上另一个人,热情地招呼道:“你要吃点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