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以前每次转凉,都是自己先感冒,再传染给白渡寒的。
拍了一天的戏,又顶着风雨跑出去帮白渡寒买药,沈冥欢也累的不轻,浑身酸疼,顾不得自己现在还有个“现男友”,脱了鞋上去霸占了大床的另一边。
等身边传来轻缓的呼吸声,白渡寒这才似不经意的转过身,睁开了眼睛仔细打量着睡在身旁的人。
一头黑软的头发,领口微微敞开,白皙的肌肤都暴露在自己的面前,让人忍不住想想要咬上一口。
曾经,他最喜欢在那里留下专属自己的印记。
盯着沈冥欢看了许久,白渡寒突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沈冥欢时的样子。
如果不是应江诗语女士所求,他是绝对不会出现在温昔时的生日party的,不过和往年的枯燥乏味不一样,那天他捡到了一只小猫咪。
温昔时的生日party是在温氏集团名下KTV举办的,排场很大,请了全班的同学过来,他坐在角落里杜绝着周围一切的热闹,然后看着沈冥欢被推上台唱歌。
少年是那群人里长得最好看的,嗓音也干净清爽,下面的人欢呼着他的名字,沈冥欢却拿着麦克风站在舞台中央,眼睛弯弯的唱着歌,似是不经意又刻意的将目光抛向他这里,与自己的视线交汇在一起。
其实从两人见面对视的第一眼,白渡寒就知道对方是同类,并且喜欢自己。
于是在聚会结束所有人醉倒在包厢的时候,两人心照不宣去酒店开了房。
那年的他二十一岁,沈冥欢二十岁。
他们在酒店里彼此纠/缠,沈冥欢却突然攀上了自己的脖颈,满面绯色:“你做我男朋友吧?”
沈冥欢有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总是黑黑亮亮的,像是盛满了星光,笑起来眼睛会眯成两道月牙,被这样的人看着,很难让人说出拒绝他的话。
于是,他听到了自己强烈的心跳声和自己的回应:“好啊。”
只不过这段恋情并没有天长地久,在沈冥欢大学毕业那一年,两人正式分手。
而且在重新相遇的这一天,沈冥欢告诉自己他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
沈冥欢昏昏沉沉睡着后,第二天是被经纪人木颜的电话给吵醒的,他第一反应就是看床的另外的一边,空荡荡的,白渡寒离开了。
说不清自己现在是轻松还是失落,沈冥欢呆坐了一会儿才接通了木颜的电话,问刚一接通,就听见那面激动的说话声:“小欢,你快去看看微博。”
待点开了那个微博的图标进到主页,发现自己误同步出来的那条微博居然被白渡寒给转发了。
白渡寒:谢谢夸奖!@沈冥欢。
短短四个字,却像是一滴掉入油锅的水滴,顿时将吃瓜群众炸了个噼里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