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掰弯 春庭月落 1609 字 2024-03-16

其实在最初的时候,他一度有些惧怕陆珩,因为在一众嘻嘻哈哈刚上高中的毛头小子里,陆珩看起来清冷又难以接近。他无疑是优秀的,偶尔接触,也温和有礼,但林时就是有些怵他。

直到高二分科以后,原先的班级被打散,林时一个人坐在新的班级里,百无聊赖。而后看到陆珩进来,环望一圈后,径直走向他。

“有人么?”

“啊?”林时一愣,“没有。”

陆珩点头向他道谢,伸出一根修长白皙的手指,在桌子上一划。

“是干净的,我擦过了。”林时赶紧说。

于是陆珩坐下,扭头对他微微一笑。

“谢谢。”

“不,不用谢。”

林时结结巴巴回答。彼时他觉得陆珩是一个清冷又礼貌的少年,虽然做了一年同学,却并不相熟。但成为同桌之后,他们很快便熟悉起来,林时这才发现,冷冽少年原来是毒舌大佬。一个吐槽帝,一个话痨狂,三观相同,爱好统一,至此二人终日厮混在一起,成了高中两年最好的伙伴。

林时翻到倒数第二页,画纸上终于不再是他一个人。那是一片夜空,没有繁星,没有明月,漆黑的夜色里,只有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山顶平地上并排坐着两个少年,一个抬头望天,一个低头好似困倦,夜风飒飒,吹起一角衣袂。

他突然一笑,坐下拿起一支笔,在上一幅画的背面空白处,引出一个箭头,指向那颗流星。

——我的愿望是,和陆珩做一辈子的兄弟。

写下这行字后,他感觉自己像个中二少年,又忍不住地笑。他合上画本,准备把它插回原处,却从最后一页画纸和封皮间之间,掉出了一张白纸。

他捡起来看,是一首手写的英文诗,行云流水的斜体,是林时熟悉的,陆珩的字迹。

他眨眨眼,仔细地看下去,越看越眼熟——

“哦——”他想起来了。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首完整的诗,而是从《暴风雨》中Ferdinand和Miranda的对话里截取几段,拼拼凑凑而来。

高二的时候,林时与陆珩选修了同一堂课,莎士比亚选读,授课的是一位海归女老师,非常年轻又富有活力。

林时记得她碎花的裙子和微卷的长发,漂亮的脸上总是笑意吟吟,说英文时爱卷翘着舌头,不甚标准却别有韵味。她总是热情洋溢地,满怀着文学的情怀,捧着一本老旧的全英文的书,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笔记。她一边读,一边讲,一边在教室里踱来踱去,兴奋时会忍不住原地转一个圈,碎花的裙摆旋转出令人晕眩的弧度。

好像一幅浓郁热烈的油画。

于是整个春天到夏天,他们的耳边除了逐渐轰响的蝉鸣,便是年轻女老师陶醉的声音: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我能否以夏日将你相比?)

最后几节课的时候,女老师结婚了,对方是她相恋已久的大学同学。于是她变得格外爱分享缠绵悱恻的爱情诗,每一次诵读,眼里都闪着亮晶晶的光泽,连表情都变得甜蜜缱绻。

“\'Tis fresh morning with me

(当你在我身边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