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时词穷,实在不知该做何评论。
烛台上放的并非蜡烛,而是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火齐珠。
火齐珠这玩意儿稀罕,置于暗处则愈明,如终夜不绝的薪火,向来被王公贵族、世家贵胄追捧珍藏,历代文人雅士也盛赞其为“赤子之心”。
“这么大一颗,落在谁家不得宝匣密藏、传家镇宅?也就你云大小姐奢靡,竟拿宝物当蜡烛使,厉害啊。”
顾子璇好奇地凑过去摸了摸。
顾家在原州绝非小门小户,顾子璇并不是个没见识的。
但她敢说,哪怕就是换成她爹在这儿,亲眼见有人将这么罕见的硕大火齐珠当蜡烛使,照样也得像她这么一惊一乍。
云知意落座,摇头笑叹:“我奢靡?你算算自己一年耗费多少钱银在蜡烛上?我靠这颗火齐珠夜读多年,论起来可比你节俭。”
“奇怪,明知你在胡扯,怎么细想想竟很有道理?”顾子璇挠头笑着,也在旁坐下,“莫怪同窗们都觉你高不可攀,你这活得也太金贵了。”
——别人活一世,无非就耗费些米粮布帛。云知意却是要食金饮玉的,寻常人家可养不起。
想起当初霍奉卿说这话时避之唯恐不及的语气,云知意好笑地撇了撇嘴。
她再食金饮玉,吃的也是云氏府库,又不动他霍家一粒米。呿。
——
听见顾子璇干咳两声,云知意按下心中那份久违的意难平,以手背碰碰桌上的青瓷茶壶。
“茶有些凉了。将就着润润喉?”
“好。”
顾子璇敛了嬉笑之色,提壶斟茶,语气认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