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伯爵,放在贵族圈子里自然是备受追捧,可是跟皇室王子一比,就完全不够看了。
人家既然打定了主意要嫁入高门,那就不是他可以左右的。
阿莫斯手指轻轻敲击着面前的小桌子,“这些年你立下的军功不少,去年还直接灭了南面的卡密杜图国,如今势力虽然还不及菲利克斯大公爵,但也差不太多,也该升大公爵了吧?”
赫尔曼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殿下?”他几乎失笑出声,“有这个必要吗?就为了娶她?”
“我怀疑我哥那炼铜的方子,是这位神子大人送给他的。”
赫尔曼高高挑起了眉梢,随后又缓缓落了下来,“若是如此,她确实很关键……”
“听闻,萨罗城的城主如今也在辛加堡,她的旗下。”
赫尔曼越发惊讶了,“这小姑娘很有一些手段。”
“她自称手上有真正的光明书,下个月可能会举行一场占卜,预测帝国的未来。”
赫尔曼皱起眉头,“这种话也能信?”
他沉下脸,“阿莫斯,你这是打定主意要把我卖给科琳娜了是吧?”
阿莫斯舒了一口气,“一个大公爵,大概也够了吧……”
赫尔曼却是一口气堵在了胸口,“你怎么不自己把她娶了?”
“菲利克斯大公爵前几日来信,想要把他的女儿嫁给我。”
赫尔曼闻言,心里头觉得更堵了。
一个可能有用的乡巴佬,一个极其有用的大公爵女儿,三王子是肯定得选后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