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死这个字,顾霄愣了一下,转过头不说话了,又打完两局游戏,他忽然有点烦躁。
把鼠标往桌上一扔。
元矜问他:怎么了?
顾霄站起来,按住元矜肩膀:我出去买包烟,你坐在这里。
元矜乖乖点头。
过了一会儿,顾霄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水,递给元矜:这儿的厕所坏了,还在修,你要是想上厕所,可以去二楼,那里干净。
元矜:哦。
他视线不由落在顾霄递给他的那瓶水上,顾霄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是一只足以当手模的手,握着那瓶水,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元矜第一次发现。
自己居然还是手控。
顾霄哼笑,别以为小孩儿的目光他没看到,见小孩儿终于伸手接了水,他才走到座位坐下。
我手上有东西?
元矜摇摇头。
顾霄把耳塞随意挂在脖子上,扭头看向旁边的小孩儿,手放了过去:想牵手可以跟我说,我又不是不让你牵,喏,想牵多久都行。
他语调慢条斯理的。
元矜眨眼:真的?
顾霄作势要把手收回去,元矜见状连忙握住,温暖,干燥,还带着男生特有的骨骼轮廓。
元矜耳根再次红了。
交往了一周,其实他们也没做什么亲密的事,连牵手都没有,那天亲脸,就像是一个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