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司尴尬极了。

顾霄站在跑道上,盯着远去的两人背影,刚才两人闹来闹去抢水的画面,他正好收进眼里。

是了,剧本里说,这个竹马一直喜欢元矜,是个温柔的男生。

顾霄转头回了教室。

下午第二节 课,顾霄逃课了,连带着几个经常跟着他的小弟,他们来到了白校花的教室外。

白校花走出教室。

面若冰霜。

狗腿一号殷勤献上奶茶。

白校花,这是我们老大请你的,他亲自排了好久的队呢。其实不是,但必须这么说!

白校花嫌弃,视线转向倚靠在桅杆边的顾霄:你到底有没有羞耻,我都已经说了不喜欢你!

顾霄散漫地笑:喜欢一个人有什么错吗,追一个人有错吗,我喜欢你,这是我的事情。

狗腿怒了:白校花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我们霄哥喜欢你,那是看得上你,别给脸

顾霄啧:干什么呢?

狗腿不情不愿闭嘴。

白校花似乎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有点严重了,脸皮薄得很,哼了一声,就往厕所方向跑了。

顾霄看都没看一眼。

他余光注意到,有一个长得斯文的男生从走道里经过,正是元矜的竹马,那人气质儒雅。

就是挺装的。

怀里居然抱着几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