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手臂虚虚搂着他的腰,漫不经心看着火堆,时不时添点柴,他们看起来亲密无间。
羊肉很快就被分了。
元矜拿到了最多的一份,他有点忐忑地看向男人,邵云说:没事儿,都是你的。
他手里也有一份。
作为二当家的,他手里的那份羊肉自然比其他人撕的要大,但他把大的给了元矜,自己拿了块小的,跟小弟们差不多大小的肉。
他似乎不在乎这些。
元矜也不好拒绝,于是低着头小小咬了一口,肉嫩黄汁多,上面又撒了些香料,油油的,光是看着就大开胃口,元矜咽了咽口水,慢慢地咀嚼,眼睛一亮,越吃越好吃。
邵云看了眼少年,见他嘴角周围全都是油,眼睛很亮,像个偷吃的小花猫似的。
他忍不住笑了。
好吃吗?
元矜用力地点头。
他忍不住跟系统嗷嗷叫:卧槽,我第一次发现烤全羊这么好吃!原来偷来的更好吃!
可不就是偷嘛,土匪山的羊难不成还是买的?
其实羊肉这么香,除了羊是偷的这个原因,跟佐料也有关。
元矜原先以为在这个经济和科技都不如现代文明的时代,食物也肯定没有现代的好吃。
这是大错特错!
比现代的烤全羊好吃多了!
系统看着宿主化身吃货,有点不忍再看:注意点形象,你没发现男二看你的眼神变了吗?
听到提醒,元矜百忙之中抽出余光去瞅邵云,只见邵云拿着一只手帕温柔地替他擦嘴角。
元矜咳嗽了下。
他默默偏头,咀嚼羊肉的动作终于斯文了些,没想刚才那样活像八百年没吃过肉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