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矜回头看了眼。

立马转头把头压低。

他小口小口吃着饭,等他终于吃完馒头时,男人也换好了衣服,他打量元矜的衣着。

是他的衣服。

昨晚随便找的两件。

邵云沉思:算了,就穿这身吧,赶明儿我下山让人给你做几套衣服,现在先将就一下。

元矜低头看向自己。

他穿的是绿灰色的棉麻衣服和黑色的裤子,粗糙得很。他的骨骼比一般人要纤细,因此棉麻衣服穿在他身上有点松松垮垮的,脖子上的红痕没遮住,裤腿也很长,被他卷了几圈,只剩白皙纤细的脚踝露出来。

他紧张地看着男人。

邵云直接上前把少年抱了起来,让他坐在自己手臂上,少年的体重太轻,对邵云来说抱起来轻而易举,他打开门往外走去

元矜惊呼了声。

连忙抱紧男人脖子。

他有些不安:为,为什么要这样过去?

邵云觑他:春宵一夜过去,你这纤细的身子骨受得住吗,我抱你过去更有说服性。

元矜便不说话了。

他也知道要营造假象,让鹦鹉寨的小弟们知道他跟二当家的关系,但被人当小孩似的抱起来,还坐在手臂上,莫名有点羞耻。

男人的手臂遒劲有力,因为用力而有点硬邦邦的。

元矜满脸通红,低着头紧紧捏着男人的衣襟,他眼神飘忽不定,不知道该看哪儿。

他觉得自己像是坐在了火炕上,那炙热的温度要将他烤糊。

男人的身形魁梧健壮,是两个他那么大,这么一对比,元矜真的就像小孩儿似的。

元矜咬了咬唇。

其实他是有喜欢的人的,是他的邻居哥哥洛平,洛平是个俊俏的儒雅书生,也是状元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