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商业建筑的灯还在通宵达旦地亮着,不远处的小区大门已经关上了,小屋里的保安正坐着打瞌睡,元义有些羡慕,睡得可真香。
双手搭在阳台栏杆上,元义看着保安头点桌子醒一下,没一会儿又睡过去,头点桌子醒一下,没一会儿又睡过去,如此往复,看了大半个钟头,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无聊。
顿觉无趣,元义关好了阳台的窗,去了书房。
元义家的书房有一个飘窗,上面放着一张小榻榻米,适合晚上失眠的时候躺在上面看小漫画。
随便在书柜上拿了本柯南,元义走过去拉开窗帘躺下了,背后垫着的靠枕很软,榻榻米很舒适,如果书里的情节不那么恐怖的话,元义会觉得这个夜晚还是挺美好的。
悠悠翻着手里的漫画书,一页又一页,尽管有些时候会被漫画里死人的模样惊到,元义还是镇定地翻看着,直到看到最后,发现杀人凶手和自己所猜测的相差甚远,元义才放下了漫画书。
果然,自己当初放弃警校是正确的。
天已经蒙蒙亮,丝丝光线照着飘窗,也照着飘窗下的户外停车场。
户外停车场里的车不多,大多住在这个小区的都是社会中上层人士,爱车一般都放在室内停车场,风吹不着雨打不着,大多停在户外的车都是即将面临淘汰的。
元义将目光放在停车场周围的绿化带,缓解眼部疲劳,这也是他为什么每天用眼过度但从不近视的原因。
盯着看了好几分钟,直至感觉眼睛开始分泌生理泪水,元义才将目光收回。不经意间从停车区瞟过,他顿时瞪大了眼睛。
匆匆从一辆辆车中看过去,元义的目光定在了一辆黑色SUV身上。
雷克萨斯,元义最喜欢的车品牌,雷克萨斯LX570黑武士,元义最爱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