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想到阎徵真的把东西射进来过,时方满就压抑不住怒火,他快速地呼吸了好几次,勉强找回神智。
心理学上一直有一个很出名的实验,叫作洛钦斯实验,当以同样材料描写一个人时,通过组合材料的顺序,可以得出对该人不同的认知。由此证明了首因效应,即第一印象对认知的影响。双方形成的第一印象会作用于以后很长时间,虽然这些第一印象未必正确,但却鲜明牢固,很容易占据主导地位,指挥着对对方的判断。时方满对阎徵的关怀、纵容和阎徵的岁数小有关,与他身为老师的职业本能相关,但更重要的是,是因为初遇时候,那个少年独自坐在夜晚公园中,哭泣着求救的场面一直影响着时方满的判断。他看着少年长大,从低着头找寻对方的眼睛到仰着头才能对视,不管阎徵身上发生什么变化,不管他做了什么,那个需要帮助的无害的身影都持续作用着,牢牢霸占时方满的全部神思。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但一旦狂风吹走树叶,他对着那相处两年却突然陌生起来的人,即刻便恐惧起来。
定时炸弹总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轰”地一声炸开,而无论后果多么惨痛,那颗炸弹是时方满自己打娘胎里带来的。阎徵点燃了引线,他愤恨地看着对方,想诘问,要回击,再次爆炸的恐惧却在此时压倒了其他情绪,最终吞下怨言全部承受,以至一身疮痍,七窍流血,抱着那颗他永远扔不掉的炸弹惶然逃窜。
那些喜欢和告白擦出的花火引起了第一次爆炸,而在阎徵还没有放弃那些他无法回应的感情之前,时方满没有精力去和他沟通,比起阎徵的歉意,他更想要那个人赶紧从身边消失。
他只能离那牵动引线的人更远些。
时方满清理完身体,再次躺倒在床上,这一次酝酿了好久才睡着,而不多时,他又被噩梦惊醒,心跳快速挣扎之间,听到外面工作的洒水车经过时响起的欢快音乐声,一束阳光打在身上,天也亮了。
这座城市的夏天一向灿烂明媚,只是偶尔也会有雷鸣夹杂阵雨,痛痛快快地下那么几场。暴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却给闷热的到日子留下难得的凉意,时方满在雨滴落下前便跑到一张临街的奶茶店里躲雨,却欣喜地发现店里养了三只小猫,都才两个月大小,半个小臂都不到的小毛团们被店主拿着逗猫棒指挥得满地乱窜,直到后来钻出了只胖嘟嘟的大猫,这些猫仔才放弃晃动的玩具的诱惑,一个接一个喵呜着围了过去。
“喝奶吗?”
“这是他们的妈妈?”
时方满凑上去看了看,笑着和店主搭话。
“不是的,是爸爸,小猫一个多月都要断奶了,他们围上去不是要喝奶,只是习惯性黏父母。”
店里人不少,但大家都是点了饮品各干各的事。时方满主动交谈,店主便兴致勃勃地和他讲养猫的各种琐事,爱猫的人聊到喜欢并擅长的话题便一发不可收拾,而时方满从未养过宠物,听起来有许多问题,却也听到了许多从未想过猫咪带来的乐趣,聊到最后,他竟然第一次萌生出了也要养只宠物的念头。
“掉毛……唉,就是这点我觉得烦人……”
“你养德文卷呗,不咋掉毛,长的好看,性格也好。”
“就是有点贵,正轨渠道购买的话基本都一万往上吧,国内反正养的不算多,都嫌贵,但我朋友家有一只,真是挺可爱的,比我家肉墩可爱。”
他从地上捞起那只胖乎乎的大猫,宠溺地抱在怀里,嘴里却故意嫌弃着:“肉墩,把你卖了,一斤肉多少钱?”
“你说,卖不卖?”
时方满这两日情绪最高的时候便是现在,他打包了一盒雪媚娘,一盒大福,打包了店里三四种饮品,踩着水滴往宾馆走去,人流擦肩而过,车辆在不远处穿梭,空气中带着泥土的清新,湿漉漉凉丝丝地裹着身体,这样的好心情,似乎可以驱散身体上任何一处阴霾。
直到时方满隔着马路,看到另一侧的宾馆台阶上,傍晚的广告灯照照射下一个高挑挺拔的身影。在穿梭往来的人群中,鹤立鸡群一般显眼,那个人,正背对着他抬脚向上走去。在看到阎徵而愣神的几秒间,青年已经跨过台阶,走进了大门里,时方满视线所交汇的焦点,极短暂地捕捉过他,随即便长久地停滞在一片闪烁不停的红色广告灯里。
闪烁的艳红色的灯光开在一个小小的窗口,位于酒店侧面的小房间里提供着一些必要及时的小服务,一些带来快乐或者减少麻烦的小服务。因为不必大张旗鼓地言明,所以当白天灯光未打开时,可以很轻易地忽略他们,而当那暧昧又危险的红色艳丽如火,规律而快速地跳跃的时候,上面每一个字都能刺瞎眼膜,穿过肌肉和神经,顺着组织液穿进脑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