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闷声说:“我会在门口地毯下留一把家门钥匙,防止我进不去家门。他观察我好久了,知道我有这个习惯。”
随之诀知道我有丢三落四的毛病,上学的时候经常因此被所在宿舍外面,有时候他顾不上我,就教我把钥匙放在门框上备用。
他不赞成地说:“当时是在宿舍,现在这样多不安全。”
我接着说:“今天下午回家的时候,他给了我两瓶果汁,说是他自己做的,让我尝尝。我喝完之后,就睡过去了。”
随之诀炸毛,把我的头发揉乱,咬牙切齿地说:“三岁小孩都知道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了!你是三岁小孩吗宝宝?”
他一下顿住,回过神来问我:“给了你两瓶?”
我说:“我只喝了一瓶,剩下的放在冰箱里了。”
受害人本身就是被“捡尸”,在此之前喝的酒精或饮料里多少都有迷奸药物的成分。这其实给鉴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我们难以分辨,致使受害者昏迷的药物是凶手留下的,还是酒吧里想捡尸的人下的。
此种精神类药物理应被管控,大剂量药品来源必然不正当。如果能在许综良给我的果汁里面发现类似的成分,虽不是直接证据,但在定罪的时候也能成为佐证。
墨凝里藏污纳垢,却暂时不能关停。我们要瓮中捉鳖,不能再让他标记新的地点。
我主动亲了亲随之诀的下巴,邀功说:“我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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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乔司沅:我聪明吧!(得意)
随之诀:宝宝最厉害!(亲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