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淡淡说了一句,那条雪白的萨摩听到后,这才恋恋不舍从郑天音身上爬了起来,几步蹦到千秋身边,吭哧吭哧的围着他打转,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望着郑天音,咧开的嘴巴看起来像是在笑。
“怎么是你?!”
郑天音一愣,她从地面支起半个身子来,盯着千秋,他上身穿着一件白绒绒的V领毛衣,露出里头灰色的衬衫衣领,没怎么打理的头发看起来有点儿乱,看起来却有种随性慵懒的美感。
所以说,发型其实不重要,长得好看才是永恒的王道。
“这这……这是你家??”
“有什么问题吗?”千秋斜睨了她一眼,走到床边开始叠衣服,继续道:“既然醒了,你也可以收拾一下准备走了,我今天还有别的事情,没有时间照顾你。”
果然是开凯迪拉克的富二代!能在妖都买这房子,少说也要几千万啊!
郑天音咽了口口水,她忽然想起自己本来的目的,于是向千秋质问道:“那我为什么会在你家?”
“有人明明昨晚说好了互换手机,结果喝的烂醉,晕倒在路边,我如果不管你,你现在可能已经上了报纸头条了。”
“……”有这回事吗?郑天音记不清了,她只记得自己喝了酒,但是醉了之后的事情,完完全全没有任何记忆。
她扯了扯自己的衣服,向千秋质问:“就算、就算昨天是你帮了我……可,可你干嘛擅自给我换衣服!”
闻言,千秋回过头来,用一种非常冷漠与平静的目光,将郑天音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
“你的脑袋里面是不是塞了太多没营养的肥皂剧,导致智商的内存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