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了几天,巫医为伯努瓦看诊的时候,已经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英语词汇,而这要大大感谢温妮的帮助。在巫医一阵手舞足蹈,外加简单的词语协助后,温妮解释道:
“少爷年轻时,灵魂缺了一块,所以常常恍惚失神,身体不好。但现在已经补齐了,所以没什么大碍了。”
说完,她又去看伯努瓦,伯努瓦说:“现在想来,那场大火倒算是因祸得福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两人回到了普绪克,尼贝尔坐在卧室桌前一边办公,一边等着伯努瓦洗澡出来。手里的钢笔墨水用尽,他下意识拉开抽屉去找自己的墨水,才意识到现在不在自己家。
映入眼帘的是一沓纸,上面有不少写写画画的痕迹,有几张还折得皱皱巴巴的。
浴室的水声还响着,他鬼使神差地把纸拿起来翻看。有的是一些抽象的线条,他看不太懂,但底下的一张却密密麻麻的都是字,上面还有不少涂画,显然落笔的人十分踌躇。
“尼贝尔,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划掉)应该不在了。回首和你相处的这些日子,明明才短短半年,我却觉得回忆无穷无尽,似乎你已经陪我走完了这辈子似的。
我近日苦思冥想(划掉)绞尽脑汁(划掉)灵光一现,为你想了个特别的称呼。之前我想叫你宝贝,显得亲近(划掉)亲昵些,却始终叫不出口,一是因为我觉得这称呼不够特别,似乎是谁都可以叫的,二是我总怕别人也这么叫你,你见过那么多人的情意后,会感受不到我的真心,将我与你以前身边的过客混为一谈。我敢说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了!
对于这个称呼,我颇为自得。我还特地查阅了字典,对这个词难免心生喜爱——Rosy,这个词我觉得实在和你贴近。对我来说,你是有希望的,安逸的,愉快的。当我靠近你,亲吻你时,你是玫瑰红色的。我甚至觉得这个词还不够,如果可以,我要在前面加上一些形容词,例如炫目的,亮丽的,壮丽的,但我怕你嫌我啰嗦。
但是我还是不好意思,所以请允许我只能在信纸上这样呼唤你——我的Rosy,我的R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