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她们死都不会干净……”朝晖眼神空洞,喃喃道。
朝明红手上还沾着汽油,反射着火光,那就是沾上就洗不掉的罪孽。他没搭理朝晖,把手放在大门把手上,似乎打算离开了。
但朝晖说完那句话,突然又爆发了。毒品明明还在血液里撕咬,让肌肉和神经都止不住地痉挛,但他就是撑着地板,站了起来。手机从裤兜里坠落下来,落在尸体旁边。
现在的朝晖是实打实的“柔弱无骨”,他站起来了,却只能趴伏在沙发背上喘气,死死地盯着朝明红。手脚还不听使唤,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踉跄几步,靠自身的重量,撞向了朝明红。
正巧朝明红刚把门打开,被这么一撞,脚尖磕在门槛上,摔出了门,重重摔在了地上。
朝明红眼睛里先是不可思议,又立刻冒出了怒气,但现在朝晖并不怕他。
“你……”朝明红还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就偃旗息鼓了。
一把沾着血锈的水果刀插在朝明红的腰侧。
朝明红犯了一个大错误,就是没有让那两个黑衣人把朝晖藏在手里的水果刀拿出来。朝晖始终握着它,刀刃都陷进了肉里,卡进了骨头里,鲜血都干枯了,成了血锈。
方才朝晖扑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把卡在手心的刀给抽出来,骨肉分离的下一秒,就把刀尖送到了朝明红的身体里。
无论如何,他要把恶魔留下。
“我是要下地狱的,我带着你一起去,我得……看着你……看着你永世不得超生。”朝晖见朝明红不敢乱动了,也一下子卸了力,歪歪脑袋,从朝明红身上倒下来,躺在旁边的水泥地上。他没力气捅第二刀了,但是他放心了,朝明红暂时死不了,但也逃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