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贯!”一个声音慢悠悠地传出来,二楼的厢房冒出一个头来,不是郑公子是谁?郑公子消息灵通,听说武曲侯家的鸡昨夜丢了,今日这里便出现了一只毛色、精神如此的斗鸡,便是傻子,此刻也知道意味着什么。况且武曲侯家的鸡,郑公子早已垂涎已久,只是那武曲侯是个愣子,什么价钱都不肯卖。对郑公子这种一门心思都扑在鸡身上的人来说,真真是难受到了极点,今日这鸡出现,便是天大的价钱,他也出得起。
“一万贯,本公子要了!”见所有人都鸦雀无声,郑公子脸上已经露出得意的笑容,一万贯买一只鸡,除了郑家有这大手笔,还有谁能有如此气魄?
赵宗本来想先看看情况,这位晋王喜好颇多,对斗鸡也是喜欢得很,尤其是这等鸡王,心里也早已痒痒了,前些时日沈傲送了十万贯到他府上,倒也不怕没钱。只是听到一万贯三个字,他脸色不禁黯然,一万贯去买一只鸡,便是他这亲王也没这气魄。
可是当赵宗抬起眼来看到了郑公子,脸色不由一变,整个人热血上涌起来。
纨绔和纨绔本就是天生的仇人,因为谁都想争风头,谁都不服输,郑家是江北首富又是皇亲国戚,当然有这个纨绔的资本。可是晋王身为亲王之首,若是别人倒也罢了,这郑公子刚刚还赛车让他输了一场,令他大为恼火,这时候又出来抢鸡,这口气如何咽得下?
赵宗本就是个浑浑噩噩的家伙,这时候热血上涌,高声道:“一万一千贯!”
沈傲在一边添油加火道:“既是鸡王,当然只有晋王才配得上它。”
沈傲这句话出口,赵宗就已经骑虎难下了,当着一个小辈的面,若是拿不下这只鸡,这面子往哪里搁?再者沈傲的嘴巴一向都不严实,有什么漏什么,跟筛子似的,明日满汴京城就会知道这件事。
赵宗这老纨绔实在输不起,折腾了一辈子,取乐了一辈子,决不能栽在这里。
这时候,赵宗看向郑公子的眼睛,已经变得血红起来。
第七百二十三章 疯了
一万一千贯,对于决胜坊的纨绔子弟来说,也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甚至有的人家底都没有如此丰厚,这时所有人皆是露出悚然之色,要看看出价的人是谁。
赵宗看到无数人朝自己侧目过来,换做是别人只怕已经受不得这么多道炙热目光了,可是赵宗却满是得色,终于觉得这一万一千贯花费得也还算值得,至少把自家的脸面给挣了回来。
沈傲心里乐开了花,一只鸡,这才刚刚开始就竞价到这个地步,看来昨夜那一趟还真是物有所值了。
郑爽脸色铁青,冷冷地看了赵宗一眼,自他出生落地,还没有人比他更抢风头的,如今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让他大是不爽。他是决胜坊的常客,经常来这里的纨绔公子哪个不认得他这个年少多金的郑少爷,如今大庭广众之下有人要和他叫板,今日自然不能和这老家伙罢休了。
郑爽冷冷一笑,风淡云轻地道:“两万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