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爱书如命, 宁肯不让书淋雨,也不知要好好怜惜自己。
眉目如画的女子一路小跑着,裙摆迎风而起,像是摇出了一朵花,顾明衍在房檐上盘算着距离,待姑娘走近后,将手中的油纸伞丢了下去。
他控制着力度,那纸伞砸下去的时候,只轻轻挂了下小姑娘的墨发。
随后,传来了略带讶异的软糯声音,最终,姜楚向左右望了两眼,撑开了那把伞,不慌不忙地向远方走去。
他一路护送着小姑娘到姜家院子,才肯回自己家中,反正这条路他最是熟悉了,一天走个八百遍也不嫌烦。
淋着雨回去时,阿礼在一旁乱嚷嚷,“主子,您不是带伞出去了么?又弄丢了呀,怎么一天到晚神神秘秘的”
他没理,还在回味着姜楚轻俏的背影。
不久之后,宫里要办一场春猎,邀请京中子弟参加。
顾明衍自打那事之后,对见太后的事从来都不放在心上,甚至称得上是排斥,他厌恶着深宫中的一切。
但洛水街是个热闹的地方,小贩颇多,生意人天天守摊时,最常干的便是拉家常聊闲话,而其中最高级的话题莫过于王孙贵族。
顾明衍想,他的身份够排面,在洛水街出一次风头,是不是也能被她听了去?
当即,便应了春猎的邀请。
魏皇听闻他应邀,大喜过望,在猎场上亲自为他挑选马匹,佩戴弓箭,顾明衍笑着扬了扬眉,忽视掉一旁的太后。
他骑射好,果真成了场上最厉害的那个人,狩得的猎物甚至赢过了他父王,一时之间风头无比。
但世上都是坏事传千里的居多。
在传播度上,他败给了一个连根动物毛都没射着的人,那人是个贵公子,名唤慕谦,平时被身居高位的父亲保护地好好的,一心只读诗书,并未碰过刀剑这类要人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