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又有境外外汇借款业务,那你有借就有还吧。

甚至还可以从境外融资。

这样这家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是不是就明确了。

这个钱通过这个渠道借给了李金荣的公司,李金荣拿着钱去用了。

可是这个钱拿去干什么用了?

还款!

还什么款?

你“借”了钱搞项目,难道不用还钱吗?

那还多少合适呢?根据有关规定,个人之间的借款,年利率最高是银行利率的4倍。

那就是说要达到36。

借给你20个亿,一年光利息就得还七个多亿。这个你放心,这借给你的20个y,肯定是合法的收入渠道。

人家的正经明面上的生意那也多的是,对不对。

不用说,类似的财务公司人家肯定不止这一家。合作伙伴也不仅仅是你李金荣一个人。

但是用这种思维的话,这李金荣和北省老板之间,就是在洗前啊。

当然了,这个事情,李金荣没有好处,肯定不会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