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是冷眼安全,漠视生命。

为了节约成本,对于安全投资是能节省就节省。

同时利用农民工的知识缺陷,以各种理由推卸缴纳工伤医疗和劳动保险。

另外,北省老板一般不雇佣本地人作为井下职工,出了事儿太麻烦。

直接雇佣外籍农民工,出了事儿,给一笔钱封了口拉倒。

还有就是之前提到的,人家根本不干矿长,矿长都是村委会的人兼任。

人家只干经营副矿长,也就是管管花钱挣钱。

这样一旦有安全事故,人家是沾不上边儿的,花点钱让煤矿早点复产。

甚至根本就让直接瞒报,花钱把矿工家属一打发完事儿。

然后就开始逼矿长。

逼到什么份儿上,老华矿长就是例子。

这样,北省老板承包的煤矿极具不安全因素,再加上在利益驱动下的超产十分严重,所以这唐省煤炭事故的频发,和北省老板的干法有很大的关系。

第三,掠夺开采,漠视生态。

承包的煤矿产能较小,但是超产的现象十分严重。

刚才说了,那个中马煤矿,自己的挖完了,还挖人家金盛集团的资源。

但是生态补偿方面却是一点儿不负责任。

不是说交什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吗?那是金盛集团这种守规矩的合法企业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