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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脸上的笑容猛然展开,一副流利的开场白出来,底下的观众就是一惊。

“点滴记录,华夏法治进程,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华夏人的法律午餐,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杨帆!”

这小子也太狂了吧?还以服务百姓为宗旨,你这个马屁也不怕拍到马腿上。

周元华和石律师两人相视一笑,眼中都露出了不屑之色。

杨帆当然看到这两人的不屑,却是丝毫不理会,继续开始说道:“今天我们要讲的第一个案例,《火车站偷包致人死案》。”

“受害人小兵在火车站发现一个小偷偷自己的包,看到之后,便去追赶,但无奈小偷跑得实在是太快,他追了大概有200米的路程之后,竟然就直接猝死了。”

“而且,大家得注意到,小偷并没有与小兵有任何的身体接触,也就是说,小偷并没有对受害人造成直接性的身体伤害。最后,经过医学专家分析,说小兵可能是因为心脏问题而突发疾病致使当场死亡,那案件发生到这里,我们就必须确定一个问题,小兵的死亡,是否应该将全部的罪过都归究在这个小偷上面。”

“但是我认为其实不应该这样,从我国民事法来讲,小兵和小偷并没有直接性的肢体接触,小兵的猝死,是因为自身的身体原因而导致的,至于小偷偷包的行为,只能成为一个,作为从重量刑的标准”

杨帆说法的同时,不仅引经据典,而且把每一个法律条款说的都是非常细致,给人一种深信不疑的样子,还有一种难以辩驳的感觉。

这下子,一些本来对杨帆不抱希望的观众,眼睛慢慢亮了起来,这小伙子说的真不错啊,听着还真是有那么一番道理。

而能够懂得一些法律知识的人,听到则是更加的真切,有人甚至已经在网上开始查杨帆刚刚说的那些法律条款了,查到的结果就是,没有一处错误。

这就有点太牛逼了吧,要知道法律相关的知识书,那可是能和医学方面的书籍相媲美的存在,这小子眼看着也就刚刚20岁吧,这个年纪居然能把法律学的这么透,说是天才也不为过了吧。

可是,周元华还是死鸭子嘴,你小子知道什么啊,就算你把那些法律书都记住了,又能怎么样?

这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你怎么进行判决,你要是一个不遵守法律,不遵守华夏的国情,就很容易引发关注的不满,到时候看你这个小子怎么收场。

而杨帆接下来要说的,当然就是这个案例接下来的判决了,不过他说的也仅仅只是判决的一个自身的看法,并没有很绝对的认为就应该这么判。

“根据我的相关分析,再根据我国的刑法第235条来看,小偷的盗窃行为与小兵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但并不构成直接性的关系。而且,小偷的行为仅仅只能构成盗窃罪,而致使小兵猝死的原因,可以作为一个量刑时酌情加重的一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