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陈宇你和段永评有矛盾呀。”
“也不能说是矛盾,但怎么说得给自己留一条路。”
“防患于未然,这个是必需的,我干了。”
只是考虑了一会,吴凯便点头答应了。
“怎么,你还没有听完我的计划呢?”
“有什么好听的,我的情况你也知道,要我在吴氏电子熬出头,恐怕不知道猴年马月,甚至未必能有出头之路。既然没什么希望,还不如另起炉灶。”
“爽快。”
陈宇也是爽快的人:“行,这是我初步拟定的合作协议,你看一下。”
协议也很简单。
就是两方合作成立一家电子加工厂。
股份是陈宇7,吴凯3,两人按股份比例出资。
至于具体事务管理,暂时先交给吴凯。
至于代工厂的选址,初步定在莞城。
等规模做大之后,则慢慢搬往信丰。
之所以不立即在信丰设厂,主要是3零部件与合作商都在沿海地区。
加上主要的劳动力与人才方面也集中在那里,先在莞城设厂可以提高代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