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为了招待赵殿华,沈莲蓉真真是下了功夫的,饭桌上的这些菜不仅味道好,卖相也是一等一的。

赵时宜胃口大开干了大半碗米饭,她吃的正香,却发现身旁王之禅放下了筷子。

王之禅是保佑赵殿华升官加爵的活菩萨,他放下了筷子,赵殿华也没胆子独自用饭,于是跟着放下了筷子。

长辈在饭桌上正襟危坐,小辈们自不能大快朵颐,所以此时此刻,一桌子人都把手中的筷子放下了。

赵时宜再次扯出了一个大方得体的微笑,她柔声对王之禅道:“秉笔大人怎么不吃了,是不是家里的菜不合您的胃口?”

王之禅是赵家的客人,但他却没有客随主便的自觉。

他道:“青州的菜甚是美味,但我吃惯了京城的菜肴,一时有点不习惯。”

这,这可怎么办?别说赵府了,哪怕把整个青州翻过来,也找不到京城的厨子呀!

这时赵殿华灵机一动,指着赵时宜道:“我这侄女是从京城来的,她的手艺虽然不佳,却也能凑合,大人若是不嫌弃,我侄女可为大人效劳。”

世家小姐虽十指不沾阳春水,但为了成亲以后能讨婆母欢心,未出嫁时都会学几道拿手菜。

赵时宜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她的拿手菜自然是京城常吃的菜肴。

若是旁人有机会给王之禅做菜,定会绞尽脑汁大展身手,赵时宜却十分不乐意。

她开口道:“能为王秉笔做菜是小女的福分,奈何小女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做十次菜有九次都是糊的,实在不敢在贵人面前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