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在这时候,任重这边突然接到了唐古集团的通知。
唐古集团改变了企业战争的规则。
之前的规则中有一条不合理的地方,那便是不得伤害主权公民的性命。
至于签订了奴隶合约的受限公民,被动卷入战争并被迫冲锋陷阵时,将会被等同视为荒人,失去法律保护。
另外,接受了雇佣合同前往参战的公民也将自动失去法律保护。
受限公民与雇佣公民被统称为非主权公民。
在以前的企业战争中,这规则是够用的。
因为不会有主权公民放着好好的安逸日子不过,随便去搀和战争。
在万军从中有自保之力的七级以上顶级职业者公民不会自降身份接受镇级资源回收公司的雇佣,别人也给不起价钱。
两军对垒时,哪怕是七级级重装防御型机甲战士,一不留神遭了集火也很可能被秒。
战争里的偶然因素太多,风险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因此,哪怕与自身利益攸关,就算是即将战败的资源回收公司老板都不会亲自下场,只会从兜里拿出点蝇头小利来,叫下面的荒人与受雇佣的非主权公民去拼死拼活。
最终的胜负通常也由荒人和非主权公民而定。
哪一方的人员伤亡到完全失去战斗力,以至于企业因为人手紧缺而无法维持墟兽资源开采业务,亦或是所有墟兽资源开采区都被对手牢牢控制,那么自然是哪一方战败。
这条规则可以在战败方被破镇而入时,有效防止部分杀红了眼的参战人员对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不管是优势方还是劣势方的企业主都非常拥护这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