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没法,一只手还捏在他人手里,受制于人,并无反抗的胆量。
于是低眉顺眼,默默收下。
只是人还在路上,就已经计划起了,待会儿该如何咬牙切齿地干掉它。
朗同学照例送我到寝室楼下。
然后撒开手,留下一句“我走了”,转身就走。
傲娇的,一下头也没回。
谁能想到当天晚上回去,这人就自顾自把窝拆了。
每次想起来,都忍不住觉得好笑。
这乐趣,完全弥补了我不能亲手养狗的遗憾。
当然,我的那次体育考试进行得也很顺利,持球考试部分刷到了个不错的分数。
不知是因为朗同学的训导有佳,还是我自己的手气爆发,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总之,结果皆大欢喜。
我就更有了伏低做小的理由。
之后的好几天里,没少鞍前马后拍朗同学的马屁。
他倒也安心受之。
一派宠辱不惊的大人大量。
为了训练我而买的这只篮球,偶尔心血来潮,也会被他抱去用用。
可到底是闲着的时候多,有用的时候少,一直这么半退休着被我们保留到了今天。
给我们让出场地的几位篮球大叔,一个个挎包上身,拎着水瓶子,还在边往外晃,边朝我们这边意犹未尽地回望。
明显感觉到球技不被信赖的我,忽然心血来潮,想要出手一证自己的实力。
于是当着朗同学的面,站定了两下运球。
然后持球在手,举起,跳投。
自觉姿势标准帅气,自带一股出手必中的霸气。
滚在空中的篮球,也颇听话地朝着对面的篮筐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