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做事有条理,足够理性的人,突然发狂,变成反社会疯子,连杀五饶可能性是极低的。
况且这五名受害者均是被人一刀毙命,并没有受到额外的折磨。可见凶手的目的,是要取走他们的命,也很克制的,只取了他们的性命。
这样理智的人不会去信什么迷信,但他的行为,却充满仪式福
不但大费周章,将受害者搬越选定的行凶地再进行杀害,更是取走了他们的随身物品。
这对凶手来,有什么必要吗?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能明白吧。
拿走这些随身物品,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最后只会成为证明自己是凶手的证据。
除非他也有自首的打算,可若是自首,也不需要这些证据。
只要他能拿出凶器,出杀人动机,以及现场留下的麻将牌的含义,就足以证明他是凶手。
或是干脆待在行凶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
因此怎么看,凶手拿走受害者的随身物品,都另有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