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离远几步,扯了岩石上面垂下的蔓藤,把这里盖了盖,好歹也是个心理安慰。

如果这个时候再来一波人,就麻烦了……

他这个念头还没闪过,全身汗毛陡然倒立起来——他听到了不止一个脚步声,杂乱地向这边奔来。

从影影憧憧的树后面,又出现了那身红黑相间镶着白边的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实不相瞒,我以前就挺热衷于把人吓得一愣一愣的,参见《偃师》那文

然后被现实教做人【其实并没有】,现在算是故技重施,不过以后不会了【发誓】!

信我!

第54章 秦槐

卧槽嘞, 阴魂不散!

萧方像被火烧了屁股,腾地跳起来,从袖子里拔出匕首, 像一个蹩脚的劫匪一样, 抖着手,指向来人的方向。

季云祺就在他身后, 还一动也不能动, 这次就算豁出去了,他也不能让对方伤到季云祺一根汗毛。

饶是做了这么多精神准备,等对方几人跑到能看得更清楚的地方时,他差点一口气挺不住,就这么背过去。

比再看到这身衣服更恐怖的事,是看到死了的人诈尸活过来。

他不敢说能完全记得住那些人的脸是圆是扁, 可这衣服绝对错不了,这是那帮本该死了的人穿的衣服啊!

季云祺的袖箭曾经贯穿过三个人的前胸,不光衣服破了个大洞,还染得血淋淋一片。

怎么可能会看错!

如今这些人里, 就有三个行尸一样的人正穿着这身衣服, 活蹦乱跳地从两边向他包抄过来。

这他妈的才是真白天见了鬼。

萧方头皮发麻退了几步, 忍着极大的恐惧颤声喝到:“站住!”

他都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勇气这样先声制人, 只知道既然对方暂时不敢要他的命,那这一次对方想要碰季云祺,就从他尸体上踩过去!

对面几人居然真的站住了脚,呈半圆形围住了他和季云祺。

只这一个站位, 萧方立刻看出哪里不太对。

其实也不是说他来了古代之后就变聪明了,而是之前那位挨千刀的混蛋头头对他又踢又掐,最后还差点搂着他同归于尽, 他怎么可能不记得那人的长相。

可现在这些人中间簇拥的,却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头发高束在脑后,别了个金镶玉的骨簪,一派精神气,眉眼中俱是风流。

虽然这人通身都是一派“你别怕我不是什么好人”的气度,却没有之前那批人的一身戾气,让萧方在不觉间竟松了一口气。

这些人……并不是之前死了一地的尸体活过来,而是旧瓶装新酒,破衣服换了一批人穿。

萧方一时没反应过来——所以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这帮人没衣服穿了?正好路过一地死人,把尸体上的衣服剥下来穿?

这是何等卧槽的大条神经。

那这些人跟之前的,难道不是一伙的?

他这边正发愣中,那年轻人从分开的众人中走出来,瞟了瞟后面的季云祺,啧了一声,双手抱在胸前,将萧方上下打量几番。

萧方被看得发毛:“你瞅啥!”

说完他又后悔了,万一对方来一句“瞅你咋的”,他还不得被群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