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书中还明确了股份份额和范围。可以将农村土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财产折价入股,同时制订股份公司章程,股东权利的范围、股东红利的分配及股东权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有人会问,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不是可以直接租赁土地吗?这样只需采取现金或者实物的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即可,多方便。

齐政跟老爸齐建德之前曾经探讨过土地租赁这个模式,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

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责任。

土地,对国家意味着什么?对农民意味着什么?

对国家意味着能保证亿万较低素质人口的就业,维持社会稳定;对农民而言,意味着维持生计的基本保障。

如果没有足够的产业吸纳农民就业,肆意地占用耕地,必然会造成大量失业人口,能够轻易地造成整个社会的动荡,这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不少人一味地鼓吹搞大农场才是未来,他们基本上只是从农业效益上考虑。但这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要看土地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

后世有人笑谈:“在中国,农业产业化,与农户和合作社如果没有股份方面的合作那就是耍流氓。”

所以,即使是后世国家出台的土地流转新政策中,也明确写道:“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看到没,鼓励的是适度规模经营。

归根结底,中国农业应该是一个适度农业,含义不仅仅是经营规模适度,还有生态适度和技术适度问题。

齐政是能租下村里的土地集体开发,但然后呢?原来靠地吃饭的村民们难不成都要出去打工?想想也不靠谱,说出来都会被乡亲们戳背脊骨的。

就齐政个人意愿而言,如果不能通过组合投资提供相当数量的工作岗位,他不愿意单纯租赁土地,从而造成农民失去赖以为生的保障。

重来一世,齐政是抱着解决问题而非制造问题的心态,来回馈命运的安排。

其次,后世农村劳动力匮乏,人工成本高已经是个普遍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