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问到他,他就全力配合洛杉矶警局的问题。
昨晚的事,fbi什么功劳都没有,还差点一枪崩了他这个自己人。
而且,路克现在想来,fbi的人说不定还帮了匪徒的大忙。
他只是照实叙述着昨晚的行动,再尽量把约翰·麦克莱恩的功劳突出了一点。
比如最后那二十多个匪徒,他就说是自己和约翰警探联手攻击下才解决的,这样也更合理一点。
之所以这样干,是因为约翰警探昨晚搞的事有点大,直接把人家二楼给砸了个对穿,保守要花上百万美刀去修理。
如果不把他的功劳说大点,这家伙绝对要倒大霉。
他毕竟是纽约警察,来洛杉矶就没执法权的。
路克不确定人家中富公司会不会感激他的帮忙,万一人家不要脸了,干脆让约翰警探赔钱,那他不冤枉死了?
约翰赔不起,他老婆却很能赚钱的,只有这位警探的功劳越大,就越说明其行为的正当性。
但,这和fbi依旧没什么关系。
约翰警探是纽约警局的人,又不是fbi。
最后面对fbi喋喋不休的追问,路克也有点不耐烦了。
在那个fbi人员又在问:“你是怎么击毙那些匪徒的?能再说一遍么?”
路克用手轻轻敲下桌子:“我已经说过两遍了,请不要怀疑我的能力。”
那fbi人员满脸不在乎:“我们只是进一步确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