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景实在没那写文章的才华,她提着毛笔,盯住眼前大半还是干干净净的宣纸发呆。另一只手不停地去揪笔尖。
短短片刻功夫,这根千万毫中择一毫的纯紫豪笔,直接给她薅成半秃的状态。
顾青瓷走过去,本想看看她的进度,却只见到满纸的豪毛。
“好好的笔,可惜了。”
傅景随手把笔扔到桌上,仰着脸,她语气很不解地说道:“不过一支笔罢了,有什么可惜的。”
顾青瓷略一沉吟。
她是大国盛世的受宠郡主,不算库房里收存的那些有名堂的,平常使的用的,又有哪样是不讲究不贵重的?
却还是耐心地跟她说了几句。这支看似普普通通的紫毫笔,换成银两能抵得上民间百姓一户人家里整整半年的口粮。
傅景听完不由怔愣,垂眼盯着自己糟蹋的这支半秃毛笔,一副若有所思的受教模样。
门口的紫苏却听不下去了。
她原先是傅景身旁最受器重的侍女,近来地位越发不保,别说主子,竟然连其他侍女都对顾青瓷流露出崇拜模样。
虽然不敢明着做什么,但见到机会难免想让顾青瓷难堪一下。
紫苏端着茶壶,进来给傅景的茶杯添水,瞥眼那支笔。鼻孔里发出不屑轻哼,又掩饰性地掩唇嫣然笑道:
“方才进门时听见,顾大人说这能抵得上百姓半年口粮?紫苏见识浅薄,竟不知道这笔何时变得如此金贵,或许……是南临国百姓平常吃得太少了?”
她一是讽刺顾青瓷没见识,随便的笔都当做宝,二则嘲笑南临国的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