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你走,你要留,好话只说一遍。钱在手,你是爷,逍遥城虽小,容你,也还容的下吧。”洪伯也不再强求,毕竟对于逃犯来说,现在的世界能容他们的位置太小。
“老伯,还不知如何称呼?”张岚礼貌道。
“洪龙,逍遥王府大内总管,认识我的都叫我一声洪伯。”洪伯对张岚也有了几分好感,毕竟张岚如此坦白。
“用这些钱,可否买个差事?”张岚手中晃动着那张黑色的水晶卡。
“你是认真的吗?50万联邦币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在这逍遥城你也够过上等人的生活,你却要给逍遥王当差?难道你不懂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洪伯一愣。
“为虎还能作伥,为屁民,有钱也没命花。”张岚看得极为透彻。
“如果我不答应,你要怎样?”洪伯试探道。
“那就只能靠拳头,在这里打出一片自己的安稳天了,只不过,可能会给您老添麻烦。”
第五十三章 半年,我要当将军
在这个人命都能论斤卖的年代,没有什么东西是花钱不能消费的。
别说逍遥城只是一块法外之地,就算是7大集团里的区域总裁也是明码标价,只要你能给得起税金,你就是任何地方的王。
贫民一边骂狗官不仁,一边又四下借钱,只为在这权力里分一杯羹,可笑,却又无可奈何。
洪伯可以理解张岚不惜代价也要混份差事的原因,毕竟身为一名被霸王集团通缉的逃犯,不混进体制内,随时都有可能被势力出卖,一不小心就招人暗算,拿去换钱了。
50万可保他快活一时,但一份官位却能保他周全一世。
“你想为官?你可知逍遥城的官不比集团里的管理层,在逍遥城的官,没有合同制,没有节假日,说到底,也只是逍遥王的家奴。为逍遥家生,为逍遥家死,文官均为昔日跟随逍遥王建城时的元老后裔,是权贵,不可动摇。唯一接受常人介入的只有武将,是要上战场搏命的差事。”洪伯奉劝道。
“我生来不知父母为谁,活到今天,3分运气,7分搏命,习惯了。”张岚平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