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2页

说着,白松看向女子:“今天这个事,你做了个正确的选择。”

女子看了看白松,想说话,但是没有说。

白松也没有多说什么,直接离开了派出所。

今天的这个案子,又给白松上了一课,而且这一课也算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

第二天,案件报告已经递交了上来,看样子所连夜写的。

从报告里,白松得知,妇女确实是在发现尸骨那头两个多月之前和丈夫发生了纠纷,当时是恶向胆边生,一q结束了丈夫的生命,地点就在家里的洗手间。

也不知道是现在的人都太没有邻居意识还是大白天的都没人住,这么大的声音居然没人报警。

接着,妇女为了处理丈夫的尸体,选择了用家里的砍刀分尸的办法。

当天下午,她停止了分尸的行动,去学校接了孩子,把孩子暂时寄放在小姨那里一段时间,然后每天晚上出去埋尸快,每次都坐公交车去很远的地方,有的地方埋得多一些,有些地方少一些。

上京这样都大都市,本地人比较少,外地人也都懒得管闲事,这个女子在十几个地方埋了三四十块尸体,都没有人报警。

其他的事实确实是如白松所料,男子死亡当天,确实是和女子发生了互殴行为,且用了手肘。

一般来说,普通夫妻吵架都是以“吵”为主,“打架”也是为了拼道理,而不是真的为了弄伤弄死对方,拳打脚踢就算是上限了,很少有动用肘击的。

这女子也是农村来的,身体也是很健硕的,但是男的下了死手,直接动了手肘,这就杀伤力太强了,女子根本无法反抗,最终拿出了自己藏了许久的东西,一下子结果了男子的生命。

那段时间里,女儿在小姨家住了三天,她用了三天的时间把男子一点点地埋在了上京地各个角落。

根据女子的回忆,娄队已经找到了大半的尸块,但是仍有一小部分没有找到,毕竟这个女子对上京并不熟悉,坐公交车的记忆力也没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