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他踩着多少光腚老爷们的脑门让他们喊自己爷爷,甚至喝掉他的尿,然后拍照留念,寄给他们的家人,父母,乃至子女。当然,当着他们的面强奸其姐妹、老婆、甚至捅暴他们几岁女儿的下体,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殴打?枪杀?与这些比起来,算得了什么?杀一个人很容易,但是践踏他们尊严,征服他们的内心,才是最有快感的一件事。
这就是黑帮,政府保护伞下的黑帮,一个真实,残暴,冷血,黑暗的存在。不管你信不信,黑暗就在那里,千万年来不曾改变,不曾消失。
他们人前衣冠楚楚,金链金表大金扳指,香车美女ihone20。他们留着看起来很“精神”的平头短发,亦或光可鉴人的大光头,与官员们称兄道弟,与富人们把酒论交。
一切是那么的光鲜,那么的多彩,但是,他们却有一颗阴暗到足以遮蔽日月,雾霾人间的黑恶“情怀”。这种隐于皮囊下的恶,比地狱的恶魔还要凶残,比炼狱里的鬼魅还要阴毒。
恶魔来袭,鬼魅现世,人们还能拿起手中的剑与勇气去战斗,但……面对黑帮分子,用什么去战?人与人的冷漠吗?
所以,地狱魔界什么的从未消失过,它一直就在那里,在某些人的心中安家落户,一点一点蚕食着这个社会。
很多时候,所谓的忠与义,不过是魔鬼赐下的精神鸦片。这与神明的仁、爱一样,只是魔鬼们更聪明,它们学会了“曲线救国”!
这一点,海格力斯就做得很好,用那些曲解的“忠与义”去发展势力,成就自我,获得人上人生活的同时,也传播了“恶”。与魔鬼做交易,谁说一定会被算计?瞧瞧他,瞧瞧那些社会名流,上层人士。
与魔鬼做等价交换,永远要比等待神明大人的救赎更容易。因此,海格力斯义无反顾的投入了魔鬼的怀抱。他虽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阿拉伯后裔,连名字后缀都是神的仆人,但他从不做礼拜,更加不会去觐见所谓的真主。
第275章 北郊研究院
神明,远没有魔鬼慷慨!
海格力斯从不会为那些死在他手下的人惋惜,很多时候,他会感叹自己生不逢时,若是降生在联邦政府瓦解的年代,或许,他会同帝国开国皇帝马克斯韦尔·斯图尔特一样,立下不世伟业,筑起一个只属于他的王朝。在这里,他可以随心所欲,男人都是他的苦力,女人都是他的性奴,这个国家只有一个大脑,一个思想,平民们只需倾听他一个人的声音。
海格力斯固执的认为自己算得上一位枭雄,从白手起家,做到“金羊毛”的老大,论狠辣无情,论坚定果断,论政治手腕,他比任何一名贵族都要高,只不过后者是站在先人肩膀上,先天起点比他高而已。
既然是枭雄,自然不能像寻常喽啰那样庸庸碌碌,贪生怕死,他想过有可能遭遇的死法,饮弹自尽,遭人枪杀,被下毒,遇车祸……如此种种,唯独没有想过会出现眼前的一幕,xxoo时被人一枪打爆身下人的脑袋,然后赤裸着全身,跟条狗似得给人拎到大马路,啃得一口好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