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喝四十年的稀饭早把人喝傻了,不过也算自己没白替兄弟挡刀,那个兄弟没忘了自己。那兄弟的家人发迹后,就通过关系把郑日阳给弄了出来,不过此时的郑日阳已经四十了,而他在大西北蹲了二十年。
这二十年里,郑日阳在狱里没少打架,就是出来后手上也不知沾了多少人的血。虽然没再弄出来人命,但在现在的道上,已经不会有人这么干了,大部分大佬都是求财的,能不动手就不动手,有时候比绅士还绅士。
郑日阳喝了不少酒,加之看李志明不高不壮的,过于轻敌一下子被打蒙了。晃晃悠悠站起身来,下巴够硬没碎没脱臼,但被重击后还是肿了起来,后脑勺磕在了电梯边框上,也肿起了一个大包,郑日阳那个窝囊啊。自己出狱后凭借着那个朋友的关系混的不赖,可其中也是因为自己够狠够猛,否则谁会养一个废物,而今自己吃了这样一个亏,若不找回来那可算是栽了。
“喂,小东北,都他妈给我过来。”郑日阳拿着电话开始喊人了。
电话那头嘈杂的音乐从听筒中传来:“喂,哥,咋地了,你说啥?”
“说你妈了个逼,给我来电梯!”
郑日阳下定决心,今晚抓住这俩人,非得让他们好看,男的剁手,女的轮大米。
李志明是个刑警,别说这几个混混,真想藏起来就是全市搜捕短期内也没人能抓得到他。两人藏身在一个居民楼的楼道当中,这个楼道李志明已经探查过了,顶层每个单元都有通往天台的路,所以不存在什么瓮中捉鳖的事情。
李志明倚在三楼楼道内,看着郑日阳带着人舞舞喳喳的跑了过去,自己轻蔑的笑了。他转头对蹲在楼道台阶上,不知是兴奋还是害怕的有些瑟瑟发抖的女人,轻声说道:“没事儿了,回家吧,一个女孩子以后少去那种地方。”
女人咳了一声,楼道内的感应灯瞬间亮起,她看着李志明,过了许久才说道:“我不太常去那个地方,但很幸运今天我去了。”
“哦?”李志明上下打量着这个女人。他发现这并不是个浓妆艳抹浑身风尘的女子,看起来应该是个白领,身上还带着隐隐的书卷气,可文艺气息当中还有一种敢作敢当的英气,的确是个有意思的女人,怪不得刚才那个流氓打她的主意。可她刚才说那话是什么意思,是在撩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