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它并不是巴里熟知的红色,而是黄色的。

是逆闪电的颜色。

拥有穿越时间改变历史的能力的、逆闪电的制服。

“……我知道是谁搞的鬼了。”闪电侠凝重地说。

我也知道接下来绝对得行动起来了。夜魔侠想。

看来所谓的旅游并不是休假啊。

该干活了。

他从制服中掏出了韦恩企业出产的黑科技按键手机,从手机的特殊振动频率中,夜魔侠知道,它即便在异世界也还有信号。

……

哥谭的某个角落。

“……然后我就想着,如果他不嫌弃我,那么就直接表明身份说‘我是布鲁斯’,然后让我回家嘛,”霸刀边走在街上边抱怨着,“结果你猜怎么着?他让我离开哥谭出去看看——我都在外边晃荡五年了,他还让我出去?哼,老闷骚,”霸刀转过头去看向与他并肩同行的小丑,“跟托马斯一样是讨厌的闷骚,对吧玛莎?”

他身边被他软磨硬泡着洗了把脸,又用自动回血治好了被刀子划开的嘴角的小丑,即玛莎韦恩搀着他的手臂一起往前走,悠闲得宛若只是在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