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来,这六条罪状,简直不值一驳。
而且,距离所谓的“大奸大恶”,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好么?
吴所谓看了看那个红顶镀金已经空了不少的五粮液瓶子,这是一瓶12斤装的72°的烈酒,普通人多喝几口也得醉倒,可纣王至少喝了一斤,依旧面不改色。
说这厮酗酒那是肯定的。不过什么“信有命在天,祭祀上帝却不留心祭祀祖先”,就根本是牵强附会了,一个人只要诚心祭祀上帝,那再坏都有个底线;
至于“不用贵戚旧臣、用平民出身的小人”简直就是在赞扬他是个具有先锋意识的改革派了——否则,穷屌们岂不是万万年不得翻身?这几千年又何必革命?
“听信妇人言”这话就更扯淡了,要知道,人类最初是从母系氏族进化而来的,要是老祖母们没有被父系社会夺去大权,估计评价被改朝换代的女王们,就该有一个罪名是“听信男人言”了。
这么捋一捋,居然觉得商纣王根本没得什么罪大恶极嘛。
而且,就他在现代的所作所为来看,也无非是一个正常的大龄剩男而已。
月色,已经全部消失了,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
吴所谓以为纣王睡着了,却听他开口:“小吴,你到底是怎么把我弄到现代来的?”
这是个秘密,吴所谓一直把那只狼毫藏得好好的,可此时,听得纣王这话充满了威严,竟然不敢不答。
他老老实实:“中元节那天,我在地上画你的画像,刚刚画完,也不知为什么,你就忽然出现了……”
纣王很感兴趣:“你居然还具有这种特异功能?莫非你画谁,谁就会复活?”
吴所谓从未想过这问题,听得这话,自觉十分荒谬:“这怎么可能?不过是碰巧而已。肯定不是我将你画出来的,而是你恰好在我作画的时候出现了。”
纣王眼里利光一闪:“就没别的特征了?一点异像也没有?”
吴所谓小心翼翼:“非要说异像的话,就是我作画的那只狼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