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的香港还是属于被英国管制的时候,街道上到处都挂着写有英文的广告牌,街头有欢乐踢足球的孩子们,还有穿着大红色活着绿色等非常鲜艳衣服的年轻女孩。

就连季茗也选了一件大红色的呢子大衣,黑色的修身裤,一双五厘米高的黑皮鞋,看起来青春洋溢,因为季茗的英语说得很好,上飞机后很快和坐在一起准备回国的美国女孩聊起了天。

为了更方便友好,她还临时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frances.

“ Frances,Where will you stay in US\"

\"I\'m going to see San Francisco, the city my mother studied in

\"(“我们打算去旧金山,看看我妈妈曾经学习的地方。”

正好这次他们的任务就在旧金山,是一个很好的借口。

“ Frances,Are you going to settle down in San Francisco”

(你准备在旧金山定居吗?

然后季茗回答罗拉,她以后大概会和丈夫回去留在香港生活,只是母亲意外去世,想完成母亲的心愿来看看她以前生活的地方。

罗拉表示明白,她家就在旧金山北区,如果方便希望季茗能去做客。季茗一时忘记了她还有个丈夫,很高兴的同意了。

“咳咳!”

听到邹恒甫的咳嗽声,季茗有些不好意思,转过头问:“你怎么啦?”

然后又关心似的往邹恒甫的额头上摸摸,小声在邹恒甫的耳朵旁小声说:“这位罗拉女士就在旧金山北区居住,你觉得有帮助吗?”

走出机场后季茗跟罗拉相互道别,两人分别交换了电话,季茗才跟着邹恒甫打车到他们计划中需要入住的酒店。

用季茗的眼光看,如今的美国到处充斥着怀旧风,就像尘封报纸上的图片,充满了历史的味道。

邹恒甫时不时的注意着季茗的表情,到了房间后突然问:

“季——夫人,你喜欢美国吗?”

“你呢,喜欢吗?”

季茗脱下大衣笑着反问,然后又接着说道:“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希望你能好好照顾我,咱们一起回家好好过日子!”

季茗的语气非常温和,十分委婉的表达了自己想尽快回家的愿望,自从那晚踏上轮船之后,她的心就在时刻的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