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气越来越闷热,屋内四处都置了冰,但仍然热得不行。
他是上回抱宋欢欢的时候发现的。
小幺女身上贴着冰冰凉凉,又软又糯,还能闻见泛着的香。
这是个秘密,陆矜洲不说。
免得宋欢欢蹬鼻子上脸,攀杆子往上爬,他逮人下来会很费功夫。
宋欢欢心里燥。
她喜欢雪雨,最烦盛暑天。
尤其是陆矜洲抱着她,还不能动弹,心里更嫌弃憋屈了。
宋欢欢有天分,不过四个字。
用心进去,依葫芦画瓢很快就写出模样了。
她从前也拿笔写东西的,只是从前贪玩不肯认真学,没有笔风不成形。
“跟着孤写。”
宋欢欢侧头看着陆矜洲,“殿下,奴不是写出来吗?”
近距离看,陆矜洲的皮相好看到无可挑剔,一双好看惑人的眼睛,下颌线流畅完美。
宋欢欢想不明白,如此天之骄子。
怎的,还会被人辜负?
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竟然也恨得下心不要他,且不说陆矜洲是未来的储君,更说他的皮相万里挑一。
当然,宋欢欢更好奇的是,是辜负了路陆矜洲那名女子的下场究竟怎么样了。
她不敢问,多半不太好。
“学会写了是不错,你看看自己的字,丑得像虫爬。”
长指敲着宣纸面,落在那个蠢上。
“都说字如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