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起的裤脚露出脚踝处一小块图案。
尤堇薇没看见。
她注视着这团小小的生命,轻声道:“以前邻居家有一只小狗,我每天放学都能看到它蹲在门口,后来它生病了,变得很瘦,喘气也很困难,渐渐的,我看不见它了,也不知道它确切离开的日子。爸爸也问过我,想不想要一只小狗,我说不要。”
陆嘉钰半支着脑袋,听胆小鬼自言自语,她不觉自己有一颗比谁都柔软的心,总觉得自己做得不够。
“你呢,是不是怕一个人?”
她转头问他,眼睛澄净明亮。
陆嘉钰想了想,坦然道:“或许是,回洛京后我身边的人很多,后来出国,醒来总不知道自己在哪儿,房子里太安静,我随便找了个室友,不用房租,会做饭就行。说实话,Alex做的饭真不怎么样。”
“Mint是我街上捡的,这小孩儿还和狗抢吃的,凶得很。我也不知道发什么疯,把他捡回家了。”
那段日子的色调是灰暗的。
陆嘉钰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有几次是在警局醒来的,说他醉醺醺地倒在路边,和来往的人起了摩擦,动了手。
直到某个雪日,恶战后他倒进雪地里。
陌生人替他围上围巾。
那是第一次他在这座城市感受到温暖,醒来后他没丢掉围巾,把它放进了某个角落。
“簇簇,地球上有70亿人。”
陆嘉钰安安静静地看着她。
从邺陵到曼城,从曼城到洛京,他们无数次相遇,无数次擦肩,直到他牵住她的手,他们再也不是不相交的平行线。
尤堇薇稍顿,轻声道:“很晚了。”
话音刚落,陆嘉钰懒懒地往沙发上一趟:“那边房子住不了,对面还在装修,外面那么大的雨,我没地方去,给我个沙发就行。”
“……”
“小老虎醒了给它泡点奶粉。”